[诉讼]中建环能(300425):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建环能”)对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立案金额合计26,295.47万元。 立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9%,达到披露标准。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披露的多数案件为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催收应收款项,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案或执行完毕,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合计26,295.47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为23,530.24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立案金额为2,765.23万元。单笔立案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4件,立案金额合计14,692.4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累计涉诉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为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适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等工作。公司已就相关事项组建了包括管理层、法务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诉讼律师成员在内的专业团队,根据诉讼及仲裁事项需要持续有序地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