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动力新科(600841):动力新科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

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7:30:32 中财网
原标题: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动力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2025-059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8月15日、8月21日、8月28日、10月10日、11月1日、12月3日和2025年1月4日、2月8日、3月6日、4月4日、5月10日、6月7日、7月5日、8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临2024-042)、《关于上汽红岩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4)、《关于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4-045)、《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1)、《关于上汽红岩诉讼及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展公告》(临2024-058)、《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3)、《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6)、《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02)、《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07)、《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13)、《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16)、《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34)、《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39)、《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42)和《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49),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告。现将公司2025年8月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经统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含其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车桥(重庆)有限公司,下同)及本公司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仲裁或作为被告收到起诉书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3项(均未结案),涉案本金1,130.1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32%;其中,上汽红岩及公司作为原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仲裁数量为0项,标的数额(本金)为0万元,上汽红岩及公司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等诉讼、仲裁数量为3项,标的数额(本金)为1,130.16万元。

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无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新增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情况
上汽红岩及公司于2025年8月1日至31日未收到相关超过100万元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等事项。

三、较大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上汽红岩及公司于2025年8月1日至31日收到超过1,000万元诉讼民事判决书1份、执行裁定书1份、民事裁定书2份,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二审判决情况:因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承揽合同纠纷(详见《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4-066)),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费1,480.5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因上汽红岩申请上诉,上汽红岩于近期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渝01民终6092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上汽红岩正在积极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沟通中。

2、上汽红岩于近期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沪74执313号】,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诉上汽红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4)沪74民初65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已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汽红岩前期已被全额冻结的募集资金已被上海金融法院于2025年3月6日扣划18,064.58万元至法院账户中(详见《关于上汽红岩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临2025-016)和《关于新增诉讼、仲裁及有关进展的公告》(临2025-034))。因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上汽红岩支付借款本金18,000万元及逾期利息等合计18,065.08万元,现本案已执行到位17,945.28万元,上海金融法院现裁定:(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等;(三)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目前,公司和上汽红岩在积极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等协商沟通中。

3、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上汽红岩运输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因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上汽红岩运输合同纠纷,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567.76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等。上汽红岩申请上诉但因经营困难未按期交纳上诉费用,上汽红岩于近期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01民终8359号】,裁定如下:本案按上汽红岩撤回上诉处理。

目前,上汽红岩在积极与浙江灏同科技有限公司等协商沟通中。

4、西安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裁定书:因西安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诉上汽红岩买卖合同纠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上汽红岩支付原告西安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货款2,407.40万元等。上汽红岩申请上诉但因经营困难未按期交纳上诉费用,上汽红岩于近期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渝01民终8322号】,裁定如下:本案按上汽红岩撤回上诉处理。

目前,上汽红岩在积极与西安伊思灵华泰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协商沟通中。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截至目前,部分诉讼、仲裁已经二审判决、裁定或执行中,且法院已裁定上汽红岩进入重整程序,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相关法院判决或裁定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上汽红岩有关诉讼、仲裁等对上汽红岩的持续经营、正常运作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本公司非重卡业务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上汽红岩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等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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