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马国际(00221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21:16:07 中财网
原标题:飞马国际: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次拟减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9%);
2、公司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8%);
3、公司副总经理李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1%);
4、公司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1%);
5、公司职工监事李佳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以及职工监事李佳纭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有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赵力宾公司董事长2,015,0000.0757%
黄筱赟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0000.0752%
李敏公司副总经理325,9000.0122%
朱良意公司副总经理325,8000.0122%
李佳纭公司职工监事12,8000.0005%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赵力宾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9%),且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3,750股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黄筱赟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8%),且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李敏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1,475股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朱良意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1,450股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5、李佳纭女士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200股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 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本次拟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相违背的情况。

1、除李佳纭女士外,本次拟减持主体在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中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主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自前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已超过6个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李佳纭女士所持股份为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不存在违反承诺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拟减持主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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