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王春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一、股份减持完成情况 2025年6月20日,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近日,公司收到王春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25年8月13日—8月18日,王春梅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股,成交金额为242,967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王春梅女士违反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敏感期内减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要求,王春梅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购回违规减持的上述股份。由于王春梅女士的购回金额高于违规减持成交金额,故不存在需上缴公司的价差金额。 2、王春梅女士不存在通过违反规定减持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目的,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已深刻汲取教训,就上述事项进行自查和反省,并已积极整改。同时将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除前述违反规定减持的情况外,王春梅女士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春梅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督促并要求相关股东及董监高认真学习减持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5、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王春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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