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靠智电(300617):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减持因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1,673,6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6,09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874%,最高成交价为37.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9,913,670.2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公司董事王春梅女士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的比例为0.0137%。其中,8月13日—8月18日,王春梅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股,成交金额为242,967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王春梅女士违反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敏感期内减持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要求,王春梅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购回违规减持的上述股份。由于王春梅女士的购回金额高于违规减持成交金额,故不存在需上缴公司的价差金额。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减持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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