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30074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5-101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与媒体发布了《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5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凤镇东阜三路429号3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辛兆龙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48人(其中包括2名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7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8%。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3人(其中包括2名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6,079,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6,275,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6,079,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30%。 (三)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3%;反对4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2%;弃权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5%。 关联股东林新达、林彩菊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