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海康威视(002415):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9:45:47 中财网
原标题:海康威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3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进一步提升股东回报,增强股东获得感,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提议公司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于2025年9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一)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48,758,041.57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4,480,765,952.49元,减去2024年度实际现金分红6,430,241,489.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899,282,505.0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187,021,251.83元。

综上,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99,282,505.06元。

(三)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结束回购股份方案,以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68,326,776股)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36.66亿元,约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64.80%。

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一)2025年8月11日,公司董事长胡扬忠先生提议公司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了《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以全票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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