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帝股份(603270):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董事、副总经理温春国先生通过聊城市鑫智源创业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410,000股,通过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2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63%; 董事郑世育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210,000股,通过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2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50%;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泰尧先生通过鑫智源间接持有公司520,000股,通过鑫创源间接持有公司6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4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董事、高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温春国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65%。 的8.70%。 薛泰尧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10.3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股东温春国、郑世育、薛泰尧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本条承诺。 (3)在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人将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5)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聊城市鑫创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就本企业于公司提交本次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实际取得之日(即2021年12月21日公司股东名册工商变更完成之日)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业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2)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企业在减持股份时,将配合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存在新增规则和要求的,本企业将遵守该等规则和要求。 (3)若在股份限制流通、自愿锁定期内违反相关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