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韩建河山(603616):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新材料”或“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吉泰智能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智能装备”)拟将所持有的吉泰新材料6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协议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转让金额为3,500万元,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作为持有吉泰新材料剩余40%股权的股东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吉泰新材料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吉泰新材料为公司持有40%股权的参股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泰新材料控股股东吉泰智能装备的函件,其因经营战略调整,减少对外投资拟将所持有吉泰新材料60%的股权以人民币3,500万元对价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对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鉴于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公司放弃行使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放弃行使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1、交易转让方
2、交易受让方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放弃的优先购买权为河北吉泰河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交易类别为股权。 2、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1)公司本次放弃对吉泰新材料60%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经公开信息查询,吉泰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方法为协商定价,吉泰智能装备拟将所持有吉泰新材料60%的股权以人民币3,500万元对价转让给自然人冀延彬。 五、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若公司不放弃吉泰新材料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购买该股权所需资金约为3,500万元,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营规划、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资金安排等因素,公司同意放弃行使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吉泰新材料的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未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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