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实生物(688180):君实生物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5-048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悦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其他工作安排,杨悦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悦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悦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由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杨悦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直至近期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继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悦女士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杨悦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杨悦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劲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杨劲先生具备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劲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日起,选举杨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鲁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杨劲,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杨劲先生于1993年7月至2008年12月先后获得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3年7月至今,杨劲先生历任中国药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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