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8:40:47 中财网
原标题: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力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力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季新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力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力敏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公司四届十六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季新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九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议案1、2,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六日
附件:季新峰先生简历
季新峰,男,汉族,1968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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