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16:16:05 中财网
原标题:南王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5年8月26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及OA办公系统公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4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及OA办公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范围的外籍员工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吸引和稳定外籍高端人才,从而助力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对外籍员工实施激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部分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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