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控股(600168):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未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词语和简称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各项词语和简称的含义相同。 1、本次重组对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在不考虑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2、公司防范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虽然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不排除标的公司因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从而导致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全面优化管理业务流程,控制上市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推动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发展,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上市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在完善治理强内功、深耕主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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