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股份(603611):诺力股份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5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56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丁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999,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总经理、董事毛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钟锁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丁毅先生、毛英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即减持不超过5,152,015股,在上述限制内,毛英女士拟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1,496,25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丁毅先生拟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5.04%,减持不超过3,655,765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丁晟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即减持不超过2,576,007股。钟锁铭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的25%,减持不超过290,875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本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丁毅先生、丁晟先生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方式。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时间:2012年2月23日。 2、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承诺如下: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时间:2014年10月15日。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丁毅先生、毛英女士、丁晟先生、钟锁铭先生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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