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强联转债”赎回价格:100.9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9月3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9月26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 5、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10月9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0月14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0月16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联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强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强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特别提醒“强联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强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强联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强联转债”,将按照100.9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强联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强联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强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1.80元/股)的130%(即28.34元/股),已触发《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强联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强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强联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强联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5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121,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1,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21,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联转债”,债券代码“12316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17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6.69元/股。 2、因实施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6.69元/股调整为86.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3、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0.64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公司向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青岛驰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乾道荣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范卫红共发行15,653,267股股份,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2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转股价格由40.64元/股调整为40.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2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5、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3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的13,379,204股股份于2023年10月31日上市,根据“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强联转债”转股价格由40.91元/股调整为40.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6、因实施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0.36元/股调整为40.2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2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7、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强联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1.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8、因实施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强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1.89元/股调整为21.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3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强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联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21.80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强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3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80元/股)的130%(即28.3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强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强联转债”赎回价格为100.9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0月11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363/365≈0.9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100.9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强联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强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强联转债”自2025年9月26日起停止交易。 3、“强联转债”自2025年10月9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0月9日为“强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强联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强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0月14日为“强联转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0月16日为赎回款到达“强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强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强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联转债。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2811096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强联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强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强联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强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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