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003020):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68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高美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股东高美华女士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近日,公司收到高美华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27.44元/股-37.00元/股。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高美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高美华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减持承诺如下:持股限售期结束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美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高美华女士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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