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情况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7:45:24 中财网
原标题:新强联: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以截至2025年5月12日的公司总股本379,175,746股计算,海通开元持有22,912,0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4%)计划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87,447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87,447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应进行相应的除权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海通开元出具的《关于减持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海通开元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份22,853,497股,占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6月13日的总股本380,892,861股计算)的比例为6.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海通开元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海通开元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8,400股(以截至2025年7月17日的总股本380,902,307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本次权益变动后,海通开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045,097股,占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7月17日的总股本380,902,307股计算)的比例为4.999995%,并触及1%的整数倍。海通开元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收到海通开元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海通开元根据自身的经营安排,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截至2025年8月28日,海通开元累计减持398.7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海通开元 投资有限 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6月13 日—2025年8月 26日34.36357.860.94
 大宗交易2025年7月16 日-2025年7月 17日32.9340.840.11
 被动稀释(因 可转债转股导 致被动稀释)2025年5月12 日-2025年8月 28日--0.04
 合计--398.701.08
注:(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海通开 元投资 有限公 司合计持有股份2,291.20976.041,892.50974.96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291.20976.041,892.50974.96
 有限售条件股 份----
379,175,746股计算所得。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的总股本以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381,500,801股计算所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海通开元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海通开元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3、海通开元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海通开元出具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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