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23金瓯Y1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1:16:04 中财网

原标题:23金瓯Y1 :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半年度报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
(2025年)
2025年08月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已对本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投资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时,应认真考虑各项可能对公司债券的偿付、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上一期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重大风险相比无重大变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上一期定期报告的“重大风险提示”等有关章节。

目录
重要提示...................................................................................................................................................................2
重大风险提示.........................................................................................................................................................3
释义............................................................................................................................................................................5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6
一、公司基本信息................................................................................................................................................6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信息................................................................................................................6
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变更情况....................................................................................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情况.............................................................................................8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9
六、公司合规性情况...........................................................................................................................................9
七、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9
第二节公司信用类债券基本情况..................................................................................................................19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19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22
三、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类债券评级调整情况.............................................................................................24
四、增信措施情况................................................................................................................................................24
第三节重大事项..................................................................................................................................................25
一、审计情况.........................................................................................................................................................25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25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5
四、资产情况.........................................................................................................................................................25
五、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26
六、负债情况.........................................................................................................................................................26
七、重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情况....................................................................................................................28
八、报告期内亏损情况.......................................................................................................................................28
九、对外担保情况................................................................................................................................................28
十、重大未决诉讼情况.......................................................................................................................................29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29
第四节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30
第五节财务报告..................................................................................................................................................31
一、财务报表.........................................................................................................................................................31
第六节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51
第七节备查文件..................................................................................................................................................52
附件一、其他附件................................................................................................................................................54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光大金瓯/公司/发行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结算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2025年1月-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 外)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币种:人民币

中文名称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光大金瓯
外文名称(如有)
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法定代表人任锋
注册资本(万元)500,000
实缴资本(万元)500,000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怀江路1号主楼第6层西南首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8楼
公司网址(如有)www.cebam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信息

姓名任锋
在公司所任职务类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职位董事长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8楼
电话0571-85222963
传真0571-8819613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变更情况
(一)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信息
币种:人民币

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主要业务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 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 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
资信情况正常
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55%
相应股权(股份)受限情况
所持有的除发行人股权(股份)外的其他主要资 产及其受限情况光大集团其他主要资产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现 金及存放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等。 其他受限资产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 资、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等。
2.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
币种:人民币

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主要业务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 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 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
资信情况正常
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55%
相应股权(股份)受限情况
所持有的除发行人股权(股份)外的其他主要资 产及其受限情况光大集团其他主要资产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现 金及存放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等。 其他受限资产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 资、合同资产及应收款项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情况
截至报告批准报出日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人员姓名职务职务类型
任锋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 人)董事
张伟董事、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戈燕董事董事
刘仲川董事董事
赵东佐董事董事
南琪董事董事
时如宁职工董事董事
郁江宁监事董事
苏军力职工监事董事
王文胜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胡桢亮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方晖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更情况:
变更人员姓 名变更人员类型变更职务变更 类型决定(议)时间 或辞任生效时间是否完成 工商登记工商登记 完成时间
李振宇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总经理离任2025年08月18 日 
张伟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总经理就任2025年08月18 日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含变更)人数:1人,离任人数占报告期初全体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8.33%。

五、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并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需根据三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决策后才能进行实施。

公司遵循公允、合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交易,有国家定价时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时按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没有市场价格时按双方协商价格。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等的相关规定,并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六、公司合规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七、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为浙江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属于不良资产管理行业中的地方资产管理范畴,公司主营的不良资产经营业务受浙江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截至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类型为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投资理财业务及顾问咨询服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业务系发行人的核心业务。根据银监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公布陕西省、青海省、黑龙江省、浙江省、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862号),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金融企业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发行人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1、发行人合并报表业务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参与浙江省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业务(凭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和有效资质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于2015年12月成立,根据银监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公布陕西省青海省、黑龙江省、浙江省、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862号),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金融企业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发行人批量转让不良资产。

公司主要从事浙江省内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共有12个经营部门,分别分布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业务范围逐步辐射全国。将全资子公司杭州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宁波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迁至杭州,逐步形成扩展至全省的不良资产业务体系,充分挖掘业务发展的本地化优势;同时,公司共建立多支投行团队,为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3、经营模式
(1)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板块
公司不良资产包处置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竞标方式公开拍得不良资产包,然后自主通过司法处置、和解谈判、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追偿。目前,批量收购与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是公司发展主业。

公司在收购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时,通常采取打折收购的方式,通过评估或估值程序进行市场公允定价。省内不良资产包收购,主要采取竞标方式收购资产的,在不高于公司确定的最高限价内确定报价;从省外收购不良资产包主要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或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通道进行收购,或直接收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存量资产包。该业务模式严格按照三公即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展开,同时严格遵守《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良资产处置方式主要以债权司法诉讼处置、与债务人谈判和解、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等形式为主;公司积极与民营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商业化合作的方式,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合作方式主要为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就目前公司处置情况来看,不良资产自行处置占比约为3.71%,公开挂拍转让方式占比约为96.29%,委托清收方式占比约为0%。

(2)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板块
不良资产收购重组业务一级分类下设债务重组业务、资产重整业务、破产重整业务等3类:债务重组业务指对存在短期流动性问题的困境企业,发行人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以债务重组方式帮助此类企业化解生存危机的业务,如债务重组等模式。

资产重整业务指对于具有再生预期的困境资产,发行人通过引入资产重整方盘活困境资产,恢复经营能力的业务,如法拍物权等模式。

破产重整业务指对于破产企业,发行人通过引入破产重整方,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整及追加投资等方式帮助破产企业化危为机的方式,如共益债投资等模式。

(3)股权投资业务板块
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是指基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开展的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及依托集团协同机制开展的定增业务等股权投资业务。发行人目前开展的股权投资业务主要包含债转股业务和定增业务。

(4)投资理财及其他业务板块
公司投资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发行人开展的投资业务仅限于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的理财投资。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充分比较各渠道产品的优劣,选择银行、证券、信托等渠道购买稳健型理财产品。

4、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作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一级子公司,是光大集团重点战略业务单元之一,资本实力与经营实力较强,自“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求以来,公司切实承担起地方金融“稳定器”的职能,“为金融机构解难”“为地方政府解围”和“为地方企业解困”,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未来,公司整体目标为将以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为基础,依托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以及渠道优势,通过业务协同对接金融与实体,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业务和解决方案,打通境内外资本运营通道,成为国内一流特殊资产管理公司。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呈现下降趋势,但不良贷款规模有小幅上升,不良资产行业发展前景仍较为广阔,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突出主业的同时加大业务结构转型。

业务版块中的收购处置业务条线,即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出让方的不良资产,并对其进行管理、经营和处置,进而回收现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业务。收购端除常规与省内银行机构及AMC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省内不良资产包拟转让情况,及早从源头获取信息,争取早尽调、早投放,提升竞价准确性,有效增加公司不良资产经营规模以外,下一步公司将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和非银不良资产,广泛开拓不良资产合作渠道,扩充资产来源,同时紧盯市场变化,加强对不良资产行业、市场、业务模式等的研究,提高研判能力和预判分析能力,根据市场情况,及时作出应对策略,主动适应和抓住市场机遇,推动不良资产主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处置端则是进一步拓宽处置模式,对于提升价值较小、质量较差的资产,通过拍卖、招投标等方式打包出售,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处置、最小化处置成本;对于有较大价值提升空间的不良资产,通过帮助债务人进行财务重组、资产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等方法,为其提供一系列综合服务,从而提升资产的长期价值,并且从中主动挖掘债转股或追加投资的机会,最终寻找合适的时机,实现较高的处置价值。

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第二,持续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发展,增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与处置能力,以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为核心,积极延伸资产管理范围,拓展优质资产管理的类型和规模;第三,公司将全面建设完善的风险管理架构,树立全面化、专业化、动态化、主动化风险管理理念,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第四,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债务融资规模,同时做好债务管理及成本优化工作,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逐渐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升公司流动性以及资产负债管理,降低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

5、行业状况
宏观经济持续低位运行,整体不良资产化解需求增加,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空间大。

AMC即资产管理公司(AssetManagementCompanies)特指专业承接、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业务还可以由此延伸到投资、资产管理、信托、租赁、银行、投行等全金融覆盖。联合资信将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经营业务的机构均视为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范畴。

根据不良资产的流向,可以将不良资产管理的产业链大体分为上游不良资产来源、中游接收处置以及下游投资三个环节,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产业链中发挥不良资产接收和处置的作用,是产业链中最主要的参与者。

不良资产的上游来源主要包括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以及财政不良资产。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随着近年国内宏观经济低位运行和结构调整的深化,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攀升,风险化解需求增加。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2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3466.91亿元,较上年增加194.35亿元,全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降至1.50%。非银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金融租赁、证券等机构,近年非银金融机构类信贷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主要是企业形成的各类坏账,如企业被拖欠的各种货款、工程款等,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总体规模庞大,但分布非常分散,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是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企业的不良资产质量一般低于金融机构,其不良资产的处置以债务重组为主;近年来非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规模不断攀升,回收周期不断延长,逐步沉淀形成的坏账对资产及债务重组的需求日益高涨。

中游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不良资产后进行处置并从中获取收益,不良资产本身的不良属性意味着更大的固有风险和更高的经营专业性要求,不良资产供给的逆周期性和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周期性叠加,意味着AMC业务模式的一般逻辑是在经济下行时期布局资产、经济上升时期处置资产,这决定了其业务周期很长、盈利体现很慢,因此不良资产经营处置的专业能力是衡量AMC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准。同时AMC企业自身对经济周期的把控和应对显得更加重要,预期之外的经济周期单边延长或变化会加大其经营风险并带来较大资金压力。

下游投资者是不良资产的最终购买方,主要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工商企业及个人等;下游投资者通过购买、协议受让、参加法院拍卖等获得不良资产,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债权、股权及实物资产进行最终消化处置并实现投资回报。

(1)不良资产管理市场格局进一步多元化,市场竞争加剧,地方AMC以国有背景为主。

目前,我国不良资产管理市场进入“5+2+银行系AIC+外资系+N”的市场格局,即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3月获批,2020年6月更为现名)五大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每省原则上不超过2家经银保监会批复的可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地方AMC”),银行设立的主要开展债转股业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下简称“AIC”),外资投资控股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众多未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的内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非持牌AMC”)。以下主要讨论地方AMC。

截至2023年末,经银保监会公布名单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达60家,地方AMC股东以国有背景为主。经银保监会公布名单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覆盖全国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五个计划单列市。根据各地机构数量可分为三类,一是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和大连这5个计划单列市所在省份,即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和辽宁省,共计16家,占全部60家机构的26.67%;二是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海南省、四川省、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内蒙古和广西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各2家,共计36家,占全部60家机构的60%;三是河北省、贵州省、青海省、吉林省、陕西省、云南省、新疆和西藏8个省、自治区各1家,共计8家,占全部60家机构的13.33%。

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控股地方AMC机构数量为46家,民营地方AMC机构数量为13家,外资控股地方AMC机构数量1家。

(2)2019年以来,行业监管趋严,重点转向防范行业风险和市场纠偏,引导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回归本源和主业,有利于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012年财政部和原银监会联合印发的6号文件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授权或设立一家地方AMC开展本省市区范围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地方AMC作业范围仅限于省内且只能以债务重组方式开展业务;2013年的45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地方AMC的设立条件,如注册资本最低为10亿元;2016年的1738号文允许各省可以增设一家地方AMC,并且在债务重组之外允许以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同时放开对外受让主体的地域限制;2019年的153号文要求地方AMC回归本源、合规稳健经营,专注主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市场化的方式、法治化的原则和专业化的手段开展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也是监管文件第一次提出地方AMC要走不良资产专营化发展之路。

在国家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的政策指引下,地方AMC机构在进入2021年之初便迎来了第一份监管文件《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与试点的机构、不良贷款类型,并对不良贷款转让的原则、风险控制、清收要求、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要求。

2021年5月,为化解信托业不良资产风险,推动信托业转型发展,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支持信托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

2021年7月,《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业内征求意见。《办法》共五章45条,一是明晰了各地区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数量上限;二是界定了地方AMC的业务范围,将问题企业阶段性股权投资、破产管理等业务纳入了主营范围;三是对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的资质条件进行了规范,并对地方AMC的展业范围和年度新增主营业务、年度新增金融不良业务投资额占比设置下限;四是对地方AMC的融资渠道、融资比例进行了限制;五是明确了取消地方AMC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业务资质的情形。

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规则和上位法依据,统一监管标准,构建权责清晰、执法有力的地方金融监管框架,确保中央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各项部署得到落实。《条例》共五章四十条,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原则,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

当前,地方AMC缺乏统一的监管制度和经营规则,再加上部分地区针对地方AMC机构出台了尺度不一的地方监管政策,易导致监管套利等问题,对地方AMC的运作形成一定挑战。未来,随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监管政策的落地,以及各省市地方监管细则的逐步推出,地方AMC将迎来统一监管、规范发展时代。

(3)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但需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加强自身专业能力;部分地方AMC主业不突出,投资类业务爆发信用风险,加大其业务结构转型压力。

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试点,且地方AMC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这进一步拓展了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但行业在个人不良贷款的转让定价、处置催收、个人信息保护等全新领域仍需逐步探索发展。

2021年,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发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这一年里,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向好,居民消费有序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在国家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的政策引导下,贷款规模持续增长,不良贷款率较2020年末有所降低。然而,在“三期”叠加、三重压力等因素影响下,过去积聚的信用风险、现金流压力仍未化解,加之国内市场需求呈现结构性失衡状态,使得非金融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就不良资产行业分布而言,2021年,我国不良资产产生较多的行业主要集中于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及受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从具体分布来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租赁与商业服务业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均处于较高水平,采矿业及房地产行业虽不良资产余额较少,但不良率水平较高。

但在经济周期下行期间,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大,资产包价值可能进一步下行、处置难度加大,对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的估值定价和存量资产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加之市场主体扩容加剧行业竞争和行业监管逐步规范,需要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而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是地方AMC的行业瓶颈,较高的融资成本和不良资产处置回收的不确定性叠加,导致地方AMC倾向于交易频率较高的短期经营行为,如收益回报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业务等;加之若股东对地方AMC企业设定较高的盈利目标和分红要求,将进一步促使企业选择投资业务、类信贷业务等短平快的非主业业务,从而弱化地方AMC化解区域风险的属性。在前期的发展中,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投资业务、类信贷业务等为主的业务特点,不良资产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在当前地方AMC行业逐步回归主业的背景下,部分地方AMC企业的投资业务仍占比较高,且部分投资资产在经济下行期间爆发了一定的信用风险事件,从而加大相关企业业务结构转型的压力。

6、主要竞争状况
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围绕不良资产经营持续拓展业务,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从业务开展来看,公司业务团队覆盖浙江省全省范围,并逐步辐射全国。

公司实际控制人光大集团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1983年发起设立,拥有金融全牌照,为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投资、环保、文旅、医药等实业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注册资本781.35亿元,2021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中位居第194位。

公司作为光大集团逆周期战略布局的唯一板块,与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等成员单位签订战略协议,建立战略客户协同长效机制,能够吸纳光大集团内企业的风险资产,拓宽业务渠道,提升集团业务产业链价值;资金支持方面,2020年光大集团向公司实缴增资款11.00亿元,公司资本实力不断提升;除业务资源和资本补充外,光大集团能够为公司品牌资源、客户资源、服务创新、资产增值等提供多方面的协同和支持。

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一是公司所处浙江省经济总量在全国居前,经济保持平稳发展;二是公司资本实力很强,成立以来业务快速发展,近年来收购处置业务在省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三是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较丰富的从业经历和管理经验,员工结构较为合理,能够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四是公司股东背景很强,能在业务发展、品牌资源和资本补充等方面为公司提供较强支持;五是公司建设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架构,树立全面化、专业化、动态化、主动化风险管理理念,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六是公司杠杆保持行业适中水平,债务结构较为合理,整体融资成本较低。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各业务板块(产品/服务)收入与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产品/ 服务)收入收入同比 变动比例 (%)收入占比 (%)成本成本同比 变动比例 (%)成本占比 (%)毛利率 (%)毛利率同 比变动比 例(%)毛利占比 (%)
不良资 产收购 处置业 务22,423.7 269.29%56.02%00%0%100%0%0%
不良资 产收购 重组业 务13,604.0 74.8%33.99%00%0%100%0%0%
股权投 资业务2,106.84-88.22%5.26%00%0%100%0%0%
投资理 财及其 他收益1,890.75-57.52%4.72%00%0%100%0%0%
合计40,025.3 8-17.59%100%19,937.9 9-24.05%100%58.95%28.29%0%
业务收入、成本等指标同比变动达30%以上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作为资产管理行业公司,主要的营业成本系资金成本,故发行人营业成本并未严格拆分至各个业务板块,导致各板块营业成本为0,毛利率为100.00%,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波动不大。

发行人合并范围业务收入指标变动达30%以上的原因如下:
原因1: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同比增加69.29%,主要原因系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所致;原因2:股权投资业务同比降低-88.22%,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目前尚未实现现金回笼所致;原因3:投资理财及其他收益同比降低-57.52%,主要原因系理财产品赎回导致收益减少所致。

2.非主要经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非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30%以上的情况。

第二节公司信用类债券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3金瓯Y1
债券代码148458.SZ
债券名称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日2023年09月13日
起息日2023年09月15日
最近回售日 
到期日2026年09月15日
债券余额(亿元)10
票面利率(%)4.3
还本付息方式1、本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 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最新主体评级AAA
最新债项评级AA+
最新评级展望稳定
是否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专业机构投资者
报告期内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 发及执行情况是否触发:□是□否 ?无此选择权条款
报告期内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是否触发:□是□否 ?无此选择权条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此选择权条款
是否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是 ?否
是否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
报告期内可续期债券续期情况、利率跳升 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等, 以及是否仍计入权益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触发有关事项,仍符合计入权益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 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投资者保护条款
报告期内其他特殊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其他特殊条款
适用的交易机制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挂牌转让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5金瓯Y1
债券代码524214.SZ
债券名称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日2025年04月14日
起息日2025年04月16日
最近回售日 
到期日2028年04月16日
债券余额(亿元)10
票面利率(%)2.89
还本付息方式1、本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 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末,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最新主体评级AAA
最新债项评级AA+
最新评级展望稳定
是否列入信用观察名单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债权代理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专业机构投资者
报告期内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 发及执行情况是否触发:□是□否 ?无此选择权条款
报告期内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是否触发:□是□否 ?无此选择权条款
报告期内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触发及执行 情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此选择权条款
是否为可交换公司债券□是 ?否
是否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
报告期内可续期债券续期情况、利率跳升 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等, 以及是否仍计入权益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触发有关事项,仍符合计入权益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 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投资者保护条款
报告期内其他特殊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况是否触发:□是 ?否□无其他特殊条款
适用的交易机制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或者挂牌转让的风险和 应对措施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5金瓯Y1
债券代码524214.SZ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否为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是□否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具体类型可续期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亿元)1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50%用于偿还到期公 司债务,5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亿 元)9.96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用途分类, 不含临时补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不含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日常营运 资金(不含临时补流)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金额(亿元)5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不含临 时补流)金额(亿元)4.96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亿 元)4.54
报告期内是否用于临时补流□是 ?否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 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是□否
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是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否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是 ?否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规定□是□否 ?不适用
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是 ?否
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23金瓯Y1
债券代码148458.SZ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否为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是□否
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具体类型可续期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亿元)1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50%用于偿还到期公 司债务,5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亿 元)9.96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用途分类, 不含临时补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不含公司债券)、用于补充日常营运 资金(不含临时补流)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金额(亿元)5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不含临 时补流)金额(亿元)4.96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亿 元)0
报告期内是否用于临时补流□是 ?否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 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是□否
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是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否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是 ?否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规定□是□否 ?不适用
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是否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特定项目□是 ?否
三、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类债券评级调整情况
(一)主体评级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债券评级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类债券评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增信措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项
一、审计情况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资产情况
(一)资产及变动情况
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类报表项目的资产: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主要构成本期末金额占本期末资 产总额的比 例(%)上期末余额变动比 例(%)变动比例超 30%的,说明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其他货 币资金355,449.4116.49%373,390.28-4.8%
交易性金融 资产债权资产包、基金 投资、非上市股权 投资、股票投资、 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1,377,555.7263.9%1,184,907.8 516.26%
债权投资应收不良债权转让 款、应收重组债权327,921.8215.21%347,859.3-5.73%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受限资产。

五、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为0万元;报告期内,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新增0万,收回0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总额为0万元,占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净资产比例为0%,未超过10%,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款和资金拆借总额为0万。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六、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及其变动情况
1.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非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275,003.37万元和1,335,121.87万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4.72%。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 别到期时间   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 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6个月以内 (含)6个月(不 含)至1年 (含)超过1年 (不含)  
银行贷款 396,495140,205598,421.871,135,121.8785.02%
公司信用类 债券   200,000200,00014.98%
非银行金融 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 务      
合计 396,495140,205798,421.871,335,121.87100%
报告期末,发行人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100,00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0万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万元,且共有0万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2.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和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275,003.37万元和1,335,121.87万元,报告期内有息债务余额同比变动4.72%。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有息债务类 别到期时间   金额合计金额占有息 债务的占比
 已逾期6个月以内 (含)6个月(不 含)至1年 (含)超过1年 (不含)  
银行贷款 396,495140,205598,421.81,135,121.8785.02%
公司信用类 债券   200,000200,00014.98%
非银行金融 机构贷款      
其他有息债 务      
合计 396,495140,205798,421.871,335,121.87100%
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100,00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0万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万元,且共有0万元公司信用类债券在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内到期或回售偿付。

3.境外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行的境外债券余额0万元,且在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内到期的境外债券余额0万元。

(二)公司信用类债券或其他有息债务重大逾期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逾期和逾期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三)负债变动情况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期末余额变动比例超过30%的主要负债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本期末余额占本期末负债 总额的比例 (%)上年末余额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短期借款88,576.117.34%128,804.0931.23%减少主要系6 月末归还大额 银行短期借款 本息所导致
应交税费-2,539.85-0.21%1,649.62253.97%今年上半年缴 纳企业所得税 所致
租赁负债299.60.02%419.0428.5%支付租金所致
(四)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七、重要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者对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净利润达到20%以上的情况。

八、报告期内亏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未发生亏损。

九、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其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万元。

公司不存在单笔对外担保金额或对同一担保对象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报告期末净资产10%的情形。

十、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未发生变更。

第四节向普通投资者披露的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54,494,066.751,762,140,724.3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3,775,557,191.3215,160,658,349.0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4,501,801.2312,123,250.5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52,911,788.25297,832,595.1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52,911,788.25297,832,595.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3,279,218,227.072,839,481,612.16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23,934,300423,934,300
固定资产115,063,943.37116,626,644.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206,338.464,201,283.69
无形资产1,855,141.882,031,629.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35,659,942.935,659,94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858,937,893.683,421,935,412.56
资产总计21,556,402,741.2320,654,690,331.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85,761,135.651,288,040,944.7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12,708,622.65242,000,224.29
应交税费-25,398,455.6416,496,190.22
其他应付款492,812,095.7287,945,738.1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565,883,398.361,834,483,097.4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0,496,525,962.5310,475,543,871.7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995,979.684,190,427.2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499,521,942.2110,479,734,298.99
负债合计12,065,405,340.5712,314,217,396.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000,000,0005,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2,000,000,0001,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13,225,738.57317,725,738.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177,771,662.092,022,747,19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490,997,400.668,340,472,935.2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9,490,997,400.668,340,472,935.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1,556,402,741.2320,654,690,331.64
法定代表人:任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胜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文胜(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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