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国开债ETF (159649):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0:31:50 中财网

原标题:国开债ETF :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中期报告
202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8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4管理人报告....................................................................8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8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1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2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3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5托管人报告...................................................................14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4§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46.1资产负债表.................................................................146.2利润表.....................................................................156.3净资产变动表...............................................................176.4报表附注...................................................................19§7投资组合报告.................................................................36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6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6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6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36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37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37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37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377.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37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38§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38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38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39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39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0§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0§10重大事件揭示................................................................40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0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0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0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0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0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0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4110.8其他重大事件..............................................................42§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3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3§12备查文件目录................................................................4312.1备查文件目录..............................................................4312.2存放地点..................................................................4412.3查阅方式..................................................................44§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ETF
场内简称国开债ETF
基金主代码159649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8月8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9,531,87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2年10月24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 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0.25%, 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3%。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 份券构成为基础,综合考虑债券流动性、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以及银 行间和交易所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进行替代优化,以 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如“久 期盯住”等优化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在 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 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 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牧云朱萍
 联系电话021-38969999021-31888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95528 
传真021-68863414021-63602540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楼 2118室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上海市博成路1388号浦银中心A 栋 
邮政编码200120200126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张为忠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huaan.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 二期31 - 32层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85,622,952.15
本期利润14,955,620.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05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2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31%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13,639,165.2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7.933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274,628,631.3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8.1312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8.1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22%0.02%0.02%0.03%0.20%-0.01%
过去三个月0.70%0.05%-0.03%0.05%0.73%0.00%
过去六个月0.31%0.06%-1.56%0.06%1.87%0.00%
过去一年2.39%0.05%-0.52%0.07%2.91%-0.02%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8.14%0.05%-0.99%0.07%9.13%-0.0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283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488.16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林唐 宇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8 月8日-10年理学硕士,FRM(金融风险管理师),10年 相关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曾任中国人保资 管管理公司债券交易员。2016年3月加入 华安基金,历任集中交易部债券交易员, 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 2023年1月,担任华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月起,担任华安 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10 月,同时担任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 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由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20 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锦源0-7年金融 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1 月,同时担任华安锦溶0-5年金融债3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 同时担任华安锦灏金融债3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5月至2025年2月,同时担任华 安领荣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8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 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债0-3年政策 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苏卿 云指数投资 部 副 总 监、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2022年8 月8日-17年硕士研究生,1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部经理。 2016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任指数与量化 投资部ETF业务负责人。2016年12月至 2021年3月,担任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11 月,担任华安中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年10 月至2020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沪深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至2022年3 月,同时担任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同时担 任华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0 月至2021年3月,同时担任华安MSCI中 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1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3月至2021年8月,同时担 任华安沪深3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5月至2020年10月,同时担任华安中 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1 月至2021年3月,同时担任华安中债7-10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3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由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21年5月 至2022年7月,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 基金经理。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 同时担任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8月至 2024年9月,同时担任华安国证生物医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由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 2021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银行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4月,同时担 任华安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6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由华安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的基金经理。2022年4月至2023年 11月,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5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2年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债1-5 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9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0 月至2023年11月,同时担任华安中证上 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4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3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国证生 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3年9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3年11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软件开发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年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年3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软件开发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4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 证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4年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 全指医疗器械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5年3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全指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由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风险有力有效防范化解。4月,美方宣布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所谓的“对等关税”,关税担忧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动荡。我国积极识变应变求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上半年实际GDP录得5.3%。债券利率上半年先上后下,十年国债在1.6%-1.9%波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跟踪指数、降低偏离度为首要目标,在盯住久期和静态收益的约束下,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13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我们认为宏观政策将持续发力、适时加力。货币政策预计将继续保持适度宽松总基调,整体流动性充裕,社会综合融资成本趋于下行;财政政策将保持积极,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将提速。我们预计:下半年,通胀有所上行,增长小幅下行,债券利率水平在低位震荡。

本基金将继续以抽样复制的方法,紧密跟踪久期、凸性和静态收益等指标,优化组合的持仓结构。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为持有人带来较好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期内,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13,360,980.8215,512,248.62
结算备付金 947.252,264,263.98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4,265,422,084.916,913,742,002.35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65,422,084.916,913,742,002.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10,628.0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
资产总计 4,278,794,641.006,931,518,514.9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254,725.911,259,861.0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5,780.84733,595.42
应付托管费 191,926.94244,531.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143,575.99119,560.00
负债合计 4,166,009.682,357,548.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3,953,187,700.006,428,187,7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321,440,931.32500,973,266.73
净资产合计 4,274,628,631.326,929,160,966.7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278,794,641.006,931,518,514.95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8.1312元,基金份额总额39,531,877.0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20,334,298.24114,644,819.46
1.利息收入 319,188.49671,705.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232,376.96293,892.8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86,811.53377,812.52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90,682,440.9873,860,707.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90,682,440.9873,860,707.03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6.4.7.12--
股利收益6.4.7.13--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14-70,667,331.2340,112,407.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15--
减:二、营业总支出 5,378,677.325,133,428.26
1.管理人报酬6.4.10.2.13,937,855.853,749,350.0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1,312,618.571,249,783.38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6--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7128,202.90134,294.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4,955,620.92109,511,391.2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4,955,620.92109,511,391.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955,620.92109,511,391.20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428,187,700. 00-500,973,266.736,929,160,966.7 3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428,187,700. 00-500,973,266.736,929,160,966.7 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475,000,000 .00--179,532,335.4 1-2,654,532,335. 41
(一)、综合收益 总额--14,955,620.9214,955,620.9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475,000,000 .00--194,487,956.3 3-2,669,487,956. 33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409,000,000. 00-185,075,997.792,594,075,997.7 9
2.基金赎 回款-4,884,000,000--379,563,954.1-5,263,563,954.
 .00 212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953,187,700. 00-321,440,931.324,274,628,631.3 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047,187,700. 00-199,616,117.166,246,803,817.1 6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047,187,700. 00-199,616,117.166,246,803,817.1 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96,000,000.0 0-122,746,439.80-173,253,560.20
(一)、综合收益 总额--109,511,391.20109,511,391.2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96,000,000.0 0-13,235,048.60-282,764,951.4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993,000,000. 00-98,946,085.312,091,946,085.3 1
2.基金赎 回款-2,289,000,000 .00--85,711,036.71-2,374,711,036. 71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751,187,700. 00-322,362,556.966,073,550,256.9 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418号文《关于准予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8月8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000,165,797.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份额折算的公告》和《关于华安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2022年8月16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8,000,165,797.00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3元;权益登记日(折算当日)本基金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80,001,877.00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286元。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于2022年8月16日进行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为1年至5年(含1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当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证券投资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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