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创业板HA (160425):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0:31:42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板HA :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5年中期报告
202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8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4管理人报告....................................................................7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7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9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0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1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1§5托管人报告...................................................................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2§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26.1资产负债表.................................................................126.2利润表.....................................................................136.3净资产变动表...............................................................156.4报表附注...................................................................17§7投资组合报告.................................................................37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7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8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9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0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1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1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1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1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1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2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2§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3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3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3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3§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3§10重大事件揭示................................................................43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3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4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4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4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4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4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4410.8其他重大事件..............................................................47§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7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7§12备查文件目录................................................................4712.1备查文件目录..............................................................4712.2存放地点..................................................................4812.3查阅方式..................................................................48§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创业板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1604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3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9,853,330.2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 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战略配售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固定 收益产品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8、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 略;9、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10、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具有 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等方式,积极 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净 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牧云许俊
 联系电话021-38969999010-665966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95566 
传真021-68863414010-66594942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楼 2118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邮政编码200120100818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葛海蛟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huaan.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 二期31 - 32层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035,242.77
本期利润16,422,523.9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4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2.6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3.13%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4,677,820.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47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41,533,106.3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4174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8.8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6.58%1.22%6.57%0.89%0.01%0.33%
过去三个月8.32%2.16%5.02%1.83%3.30%0.33%
过去六个月13.13%1.94%7.89%1.59%5.24%0.35%
过去一年45.23%2.34%34.15%1.95%11.08%0.39%
过去三年-6.96%1.86%3.33%1.43%-10.29 %0.4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8.83%1.89%1.68%1.37%47.15%0.5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283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488.16亿元人民币。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蒋璆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9 月3日-17年硕士研究生,17年从业经历。曾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华宝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6月加入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研究部行业 分析师。2015年6月起担任华安动态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华安安信 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升级 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11月至2018年9月,担任华安新 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同时担 任华安新乐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1 月,同时担任华安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至 2021年8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制造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6月至 2021年6月,同时担任华安鼎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9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12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制造升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华安产业动力6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1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3年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碳 中和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3年6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产业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由集中交易部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0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但国内经济展现出强大活力和韧性,主要经济指标表现良好,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重点领域风险有力有效防范化解。上半年资本市场延续回稳向好势头,A股整体稳中有升,报告期内主要指数均录得正收益:上证指数上涨2.76%,深证成指上涨0.49%,沪深300上涨0.03%,创业板指上涨0.53%,科创50上涨1.46%。行业方面,综合金融、有色金属、银行、传媒、国防军工等一级行业指数的期间涨幅均超过了10%,而煤炭、房地产、食品饮料、石油石化、交通运输、建筑、消费者服务、建材等一级行业则录得负收益。风格方面,成长、金融和周期齐头并进,而稳定和消费则相对表现不佳。本基金维持较高仓位运作,整体配置集中于创业板中的高端制造方向,报告期内净值表现尚可。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17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1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7.8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股市展望: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同时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

从长期维度,国际竞争风起云涌、经济增长动力换挡和资本市场生态优化仍将是影响A股的主要因素,三股力量交织作用下主要指数有望逐渐走出震荡上行趋势。从短期维度,国内“反内卷”浪潮方兴未艾,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商品价格底部回暖,上中游产业盈利稳定性预期提升,撑。

操作思路:经济稳中向好,股市结构性机会增多。我们计划将本基金股票仓位维持在较高水平,坚持长期视角,恪守估值边界,紧跟景气趋势,把握成长股的确定性机会;自上而下深耕政策和景气的共振上行赛道进行重点布局,同时自下而上精选具备长期竞争优势和短期积极变化的公司。下半年重点关注和布局三类投资机会:一是竞争线索下的AI、人形机器人、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固态电池、核聚变等战略新兴产业;二是安全线索下的军工、自主可控、大宗商品、数字支付等板块;三是“反内卷”线索下景气底部反转预期的周期性行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组合投资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5,849,432.597,864,369.98
结算备付金 265,533.51158,908.25
存出保证金 50,283.3555,457.39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37,100,489.32119,355,180.03
其中:股票投资 137,100,489.32119,355,180.0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5--
资产总计 143,265,738.77127,433,915.6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379,252.291,902,421.87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4,399.21132,335.81
应付托管费 22,399.8922,055.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6196,581.04266,519.58
负债合计 1,732,632.432,323,333.22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799,853,330.2899,853,330.28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6.4.7.841,679,776.0625,257,252.15
净资产合计 141,533,106.34125,110,582.4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43,265,738.77127,433,915.65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4174元,基金份额总额99,853,330.28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7,408,898.85-14,728,289.89
1.利息收入 15,549.2811,903.1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915,549.2811,903.1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006,068.43-25,977,995.4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04,203,436.37-26,876,801.7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6.4.7.12--
股利收益6.4.7.13802,632.06898,806.34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1412,387,281.1411,237,802.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15--
减:二、营业总支出 986,374.941,031,094.57
1.管理人报酬6.4.10.2.1771,462.26801,407.4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6.4.10.2.2128,577.10133,567.91
3.销售服务费6.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16--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1786,335.5896,119.2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16,422,523.91-15,759,384.4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6,422,523.91-15,759,384.4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422,523.91-15,759,384.46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99,853,330.28-25,257,252.15125,110,582.43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99,853,330.28-25,257,252.15125,110,582.4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6,422,523.9116,422,523.91
(一)、综合收益 总额--16,422,523.9116,422,523.9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99,853,330.28-41,679,776.06141,533,106.3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35,346,915.55-12,508,399.02147,855,314.57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35,346,915.55-12,508,399.02147,855,314.5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759,384.46-15,759,384.46
(一)、综合收益 总额---15,759,384.46-15,759,384.46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35,346,915.55--3,250,985.44132,095,930.1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40号《关于准予华安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3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为360,227,326.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封闭期内,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100%;投资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前一个月和后一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7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3号《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税收政策适用问题的公告》、财税[2024]8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计缴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所得,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出让方减按0.05%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于基金通过港股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5,849,432.59
等于:本金5,848,731.71
加:应计利息700.88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5,849,432.59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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