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长盛同益LOF (160812):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年中期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00:21:29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盛同益LOF :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5年中期报告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5年中期报告
202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8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4管理人报告....................................................................8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8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9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9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1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2§5托管人报告...................................................................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2§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26.1资产负债表.................................................................126.2利润表.....................................................................146.3净资产变动表...............................................................156.4报表附注...................................................................16§7投资组合报告.................................................................34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4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4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5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38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39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39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39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39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39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39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39§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1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1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41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1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1§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1§10重大事件揭示................................................................42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2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2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2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2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2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42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4210.8其他重大事件..............................................................43§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4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4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4§12备查文件目录................................................................4412.1备查文件目录..............................................................4412.2存放地点..................................................................4412.3查阅方式..................................................................44§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长盛同益成长回报混合(LOF)
场内简称长盛同益LOF
基金主代码1608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4月4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5,695,238.3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4年6月4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通过自上而下筛选增长预期良好或景气复苏的行业,结合挖掘目标 行业的上市公司基本面,自下而上精选个股,为投资者实现资产长 期增值,力争获得绝对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微观经济指标、市场指标和 政策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股指期货、债券、货币市场 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 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式,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结合数据挖掘技术,密切跟踪市 场景气变化,挖掘具有快速成长预期、且估值相对较低的个股进行 投资,并通过对股票投资机会的精细操作,审慎选择投资时机,力 争获取正回报。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稳健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 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 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 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 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 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 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 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 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 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 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 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证券
 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张利宁郭明
 联系电话010-8649760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010-8649788895588 
传真010-86497999010-6610579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 金融中心主楼10D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5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100029100140 
法定代表人胡甲廖林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006,169.18
本期利润8,443,087.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49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7.7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90%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7,622,410.6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1.034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13,280,875.5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2.034
3.1.3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01.75%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4、本基金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为2014年4月4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3.78%0.86%1.52%0.28%2.26%0.58%
过去三个月2.94%1.36%1.61%0.52%1.33%0.84%
过去六个月7.90%1.27%0.73%0.49%7.17%0.78%
过去一年26.49%1.56%9.93%0.68%16.56%0.88%
过去三年-10.91%1.19%2.07%0.54%-12.98 %0.65%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101.75%1.33%88.52%0.68%13.23%0.65%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构建及再平衡过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综合债指数。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用为衡量本基金业绩的基准较为合适。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根据本基金较为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可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0%、5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注:1、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2014年4月4日(即基金合同生效日)。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首批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注册地为深圳,总部办公地位于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拥有全资子公司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

公司拥有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QFII基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 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 期离 任 日 期  
张 谊 然本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行政负责人。2019年 5月22 日-17 年张谊然女士,硕士。曾任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基础 研究组分析员。2012年9月加 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

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5年上半年A股市场整体呈现宽幅区间震动、风格轮动、成长领涨的特征。年初市场受政策观望情绪、外资流出等影响震荡调整,但随着春节后政策预期改善,叠加Deepseek、机器人等热点活跃,2-3月市场逐步企稳回升,4月初受特朗普加征关税幅度超预期的影响,市场快速调整,但很快随着中长期资金入市、中美谈判取得显著进展,市场震荡修复。上半年,偏大盘方向指数上证指数沪深300创业板指科创50分别上涨2.76%、0.03%、0.53%、1.46%;偏中小盘指数中证1000、中证2000、北证50分别上涨6.69%、15.24%、39.45%,整体小盘成长风格占优。行业层面有色、银行、传媒、军工表现较好,煤炭、食品饮料、房地产、石油石化跌幅较大。

报告期内,组合整体维持中高仓位,以沪深300行业权重为基准,在成长板块适度做些行业轮动,相对超配TMT、医药行业,低配食品饮料、地产及顺周期方向。具体看,年初随着市场风格转向成长,以及Deepseek带动AI产业发展,组合适度降低对大金融的配置,增加电子、计算机、传媒、机械等成长方向,提升组合弹性。2-3月,考虑部分AI与机器人主题短期涨幅过快,估值偏高且行业拥挤度显著上升,对于部分个股进行止盈调仓,切换至估值相对在低位且基本面存在预期变化的医药及内需板块。4月,考虑关税引发的不确定性,适度降低电子、机械、电新、CXO等有一定外需敞口行业的比例,提升以银行为代表的偏红利类资产的配置。5-6月,随着市场持续回暖,增加了基本面与资金结构较好的非银行业的配置,以及基本面存在向好变化的军工行了适度减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03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7.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预计中国经济增速较上半年或小幅回落,全年有望实现5%左右的增长目标。具体看:1)抢出口效应减弱叠加关税引发的贸易不确定性,预计出口增速将有所回落;2)消费增速考虑补贴带来的基数效应减弱,预计增速将有所放缓;3)房地产销售二季度出现放缓,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预计房地产增速短期难以显著改善;4)基建投资与制造业投资预计保持平稳,对经济形成一定支撑。宏观政策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宽松的货币政策基调不变,考虑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与就业相对稳定,预计短期内不大可能出台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措施,若海外经济、地缘政治对国内形成更大冲击,才可能驱动政策加码。市场方面,企业盈利预计会维持底部震荡,估值的角度多数指数PE估值分位处在历史偏高水平,资金与市场风险偏好的角度,中长期资金入市、开户数提升等数据显示资本市场活跃度较好,市场风险偏好相对较高。综合以上,预计市场或维持区间震荡格局。行业方面,AI、机器人、创新药、可控核聚变、固态电池等领域存在着从0-1的进展,但尚未形成从1-10的明确产业方向,组合会保持关注,特别是当产业出现积极变化时将加大配置力度。此外,红利类资产从资金与股息率的角度(存款到期再配置推动利率下行)仍具有配置价值。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评估、复核和修订基金估值程序和技术,适时更新估值相关制度,指导并监督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评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进行最终决策等。估值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督察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4.7.118,579,764.7714,684,953.62
结算备付金 118,586.00246,187.56
存出保证金 23,195.0738,392.3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95,722,181.3595,069,498.51
其中:股票投资 95,722,181.3595,069,498.5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债权投资6.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6.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4.7.7--
应收清算款 603,107.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40.6499.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6.4.7.8--
资产总计 115,047,075.25110,039,131.8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上年度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665.66135,048.69
应付赎回款 4,638.36126,493.2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9,987.14111,377.25
应付托管费 18,331.1918,562.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815,699.68815,699.6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6.4.7.9813,877.68885,318.95
负债合计 1,766,199.712,092,500.73
净资产:   
实收基金6.4.7.1055,658,464.9257,213,903.84
其他综合收益6.4.7.11--
未分配利润6.4.7.1257,622,410.6250,732,727.29
净资产合计 113,280,875.54107,946,631.1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15,047,075.25110,039,131.86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2.034元,基金份额总额55,695,238.33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6月30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9,300,619.51-4,708,376.54
1.利息收入 29,380.0931,171.4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329,380.0930,497.6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673.7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5,829,793.67-6,881,041.7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44,949,702.40-7,486,530.2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6.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6.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6.4.7.17--
衍生工具收益6.4.7.18--
股利收益6.4.7.19880,091.27605,488.58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6.4.7.203,436,917.962,135,482.7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6.4.7.214,527.796,010.96
减:二、营业总支出 857,532.37780,267.87
1.管理人报酬6.4.10.2.1650,816.75580,172.99
2.托管费6.4.10.2.2108,469.4696,695.52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6.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6.4.7.2398,246.16103,399.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8,443,087.14-5,488,644.4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8,443,087.14-5,488,644.4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443,087.14-5,488,644.41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57,213,903.8450,732,727.29107,946,631.13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57,213,903.8450,732,727.29107,946,631.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列)-1,555,438.926,889,683.335,334,244.41
(一)、综合收益总 额-8,443,087.148,443,087.14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555,438.92-1,553,403.81-3,108,842.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409,310.81341,845.88751,156.69
2.基金赎回 款-1,964,749.73-1,895,249.69-3,859,999.42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55,658,464.9257,622,410.62113,280,875.54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62,247,190.4243,315,575.37105,562,765.79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62,247,190.4243,315,575.37105,562,765.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列)-3,078,065.14-7,299,897.19-10,377,962.33
(一)、综合收益总 额--5,488,644.41-5,488,644.41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净资 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078,065.14-1,811,252.78-4,889,317.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96,718.3958,265.78154,984.17
2.基金赎回 款-3,174,783.53-1,869,518.56-5,044,302.09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59,169,125.2836,015,678.1895,184,803.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益”)转型而成。根据基金同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15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4]118号)的同意,基金同益于2014年4月3日进行终止上市权益登记,2014年4月4日终止上市。自基金同益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同益转型为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关于同益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所得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确定2014年5月14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821371元,折算基准日本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本基金管理人按照1:1.000821371的折算比例对基金同益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整数,所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折算前基金同益份额总额为20亿份,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2,001,642,742.00份。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对折算后的份额进行了变更登记。

本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后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5月9日期间内开放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款扣除申购费后的净申购金额为人民币686,467,684.84元,折合686,467,684.84份基金份额;申购资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82,782.70元,折合182,782.70份基金份额;集中申购期间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686,650,467.54元,折合686,650,467.54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余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权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5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
活期存款18,579,764.77
等于:本金18,578,120.30
加:应计利息1,644.47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18,579,764.77
6.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5年6月30日    
 成本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87,154,653.72-95,722,181.358,567,527.6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债券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
 合计----
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 
其他---- 
合计87,154,653.72-95,722,181.358,567,527.63 
6.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