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神华(601088):中国神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30日 21:56:02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神华:中国神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
非执行董事康凤伟因公请假执行董事张长岩
非执行董事李新华因公请假执行董事张长岩
1.4 本半年度报告的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98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批准。按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9,868,519,955股计算,共派发股息人民币19,471百万元。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A股上交所中国神华601088
H股港交所中国神华0108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席公司秘书
姓名宋静刚庄园
电话(8610)58131088(8610)5813335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邮政编码:10001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上半年2024年上半年 变动 %
  重述后重述前 
营业收入138,109169,121168,078(18.3)
利润总额37,60241,13142,62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4128,01229,504(1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1229,48129,481(1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9451,89052,668(1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07.047.32下降1.04个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401.4101.485(1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401.4101.485(12.0)
 于2025年6月30日于2024年12月31日 变动 %
  重述后重述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1,523419,559426,866(4.3)
资产总计682,528668,022658,0682.2
负债合计212,433171,377154,11624.0
总股本19,86919,86919,8690.0
2.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5年 上半年2024年 上半年 于2025年 6月30日于2024年 12月31日 
  重述后 重述前    
     重述后重述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4,64128,01229,504401,523419,559426,866
调整: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 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2,0653,3443,2673,0043,0362,787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26,70631,35632,771404,527422,595429,65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61,322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户)159,594     
H股记名股东(户)1,72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报告期末 持股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的股份状态和 股份数量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法人69.5213,812,709,1960不适用
HKSCC NOMINEES LIMITED境外法人16.963,370,467,4280未知不适用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其他2.99594,718,0040不适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86170,982,7640不适用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53106,077,4000不适用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0100,259,6430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沪其他0.3570,484,5890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3364,694,0730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2958,599,1840不适用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丰 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652,206,1310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HKSCCNOMINEESLIMITED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工商 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行同为中国工商银行。除以上披 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 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注:1.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1,593,528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584%。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合计13,824,302,724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9.5789%。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3.1 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上半年,本集团全力应对煤炭电力量价下行的严峻形势,逆势求进、攻坚克难,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一体化运营更加有效,提质增效成果显现。虽然部分生产经营指标同比下降、落后计划,但优于预期、质效向好。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138,109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169,121百万元,已重述),同比下降18.3%;实现营业利润37,364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42,158百万元,已重述),同比下降11.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41百万元(2024年上半年:28,012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股收益1.240元/股(2024年上半年:1.410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12.0%。

本集团 2025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2025年目标2025年上半年 完成完成比例 %
商品煤产量亿吨3.3481.65449.4
煤炭销售量亿吨4.6592.04944.0
发电量亿千瓦时2,271987.843.5
营业收入亿元3,2001,381.0943.2
营业成本亿元2,150888.0641.3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务费用合计亿元14563.2343.6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变动幅度/同比增长6%左右同比下降7.7%/
注:2025年度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较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于2025年6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执行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
本集团强化能源保供责任,生产运营平稳有序;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深挖内部降本潜力,各分部毛利率均实现同比增长。

(2)现金分红
坚持真诚友好的股东回报政策,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度末期股息现金为2.26元/股(含税),占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6.5%。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4年度末期股息已全部发放完毕。制定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2025-2027年度的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5%,并适当考虑中期分红。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98元(含税),该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会批准。

(3)资本运作
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推动资产注入工作。2025年2月,完成收购杭锦能源100%股权,进一步提高本集团能源保供能力和协同运营水平。启动收购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煤炭、坑口煤电以及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减少关联交易,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汇聚。

(4)公司治理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进监事会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取消监事会,系统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优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职责。

(5)市值管理
建章立制,持续完善市值管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主要方式、监测预警机制、应急措施等。同时,公司制定了《中国神华2025年度市值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司2025年市值管理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成效评价指标等。按季度组织召开市值管理工作例会,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汇总分析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成效。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多维度多形式传递公司价值。积极回应投资者诉求,针对性完善定期报告内容。高质量召开2024年度、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及分析师交流会,在北京、上海、深圳开展“强韧性+重回报”2025年春季走访投资者活动,积极参加券商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

上半年,公司共召开各类投资者交流会议126场,累计沟通投资者约1,8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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