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002453):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歉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3:11:04 中财网
原标题:华软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至5%以下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暨违规减持并承诺购回的致
歉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加兵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40,451,223股,占公司总股本812,367,126股的4.9794%,不再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

4、吴加兵先生因对规则理解不深刻,发生了违规减持。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吴
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吴加兵先生出具的《致歉说明》,吴细兵先生司总股本的0.1859%,吴加兵先生(吴细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9,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9%。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合计由5.1862%下降至4.9794%。

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前次权益变动。

吴细兵先生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1,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9%,吴加兵先生于2025年6月
23日及2025年7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169,83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020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数量 (股)减持比例
吴细兵大宗交易2023年8月18 日11.641,510,0000.1859%
吴加兵集中竞价2025年6月23 日5.3-5.439,9000.0049%
吴加兵集中竞价2025年7月22 日5.73-5.74129,9360.01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目前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吴细兵 及其一 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股 份42,131,0595.1862%40,451,2234.9794%40,451,22 34.97943%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9,209,4901.1337%10,112,8811.2449%1000.00001%
 有限售条件 股份32,921,5694.0525%30,338,3423.7346%40,451,1 234.97941%
注:1、2023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非公开发行、大宗及集中竞价交易、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前次权益变动,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吴细兵原一致行动人申得兴投资和吴剑锋未持有公司股份。

2、吴细兵先生于2025年8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其离职后六个月内股份锁定,其所持40,451,123股目前均为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

三、违规减持相关情况说明及致歉、承诺购回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吴加兵先生此次减持应提前披露计划并停止买卖,存在违规情形。

2、吴加兵先生此次违规减持非主观故意,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
减持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其对本次操作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吴加兵先生承诺,尽快购回其违规减持的股份共计169,900股(以
169,836股取100股的整数倍),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
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且在回购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吴加兵先生今后增、减持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规则及公司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不断加强学习及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规范交易,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吴细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致歉说明》。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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