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关胜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07,8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595%)的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关胜利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26,95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399%(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关胜利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该等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2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关胜利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胜利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遵守在公司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不会出现违反承诺或违反相关减持规定的行为。 本人承诺,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关胜利先生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关胜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关胜利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关胜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关胜利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胜利先生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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