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605266):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7:40:19 中财网
原标题:健之佳: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3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夫妇的一致行动人蓝心悦女士拟自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数不低于50,000股(含)、不高于100,000股(含),增持价格结合市场情况确定。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期限已过半,本次增持计划蓝心悦女士增持公司股票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6%,累计成交金额18.36万元。股东蓝心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因需遵守公司定期报告股票买卖敏感期相关规定等影响,实际增持数量未达到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50%,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蓝心悦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蓝心悦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13,1400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0.0850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1蓝波21,572,95813.959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
2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23,439,96815.1673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舒畅女士之控股公 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3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 司13,818,2998.9414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持股100%的公司
4蓝抒悦1,047,9680.6781蓝波、舒畅之女
5昆明南之图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4,9220.6244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及普通合伙人
6昆明云健宏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2,2860.6227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及普通合伙人
7昆明春佳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59,6500.6210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先 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及普通合伙人
8蓝心悦131,4000.0850蓝波、舒畅之女
9者立纪2,9000.0019南之图副总经理
10王宁6,3890.0041南之图副总经理
11刘小涤3,8450.0025云健宏副总经理
12李梅7,8820.0051云健宏副总经理
13张燕飞11,7590.0076春佳伟总经理
14宋学金2,1350.0014春佳伟副总经理
15吴丽敏6,6080.0043春佳伟副总经理
合计62,938,96940.7259-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蓝心悦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年7月10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年7月10日~2025年10月9日,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50,000股~100,000股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0.0324%~0.0647%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 及数量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平台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 为:8,600股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18.36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0056%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8,600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0056%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蓝心悦女士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资金安排 执行后续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因需遵守公司定期报告股票买卖敏感期相关规定等影响,实际增持数量未达到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50%。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股东增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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