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研究精选 (320022): 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5年第2期
原标题:诺安研究精选 : 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5年第2期 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5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5年 1月 4日证监许可【2015】 8号文备案。自 2015年 3月 30日起,由《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四)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五)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六)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八)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要求等内容,将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财务数据及净值表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本基金于 2025年 7月19日变更基金经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管理人章节相关信息进行更新,除本次更新内容外,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5年 1月 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年 9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58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5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0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9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10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12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6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8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52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转型:指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变更为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系列变更事项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基金类别,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变更基金合同内容等。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始日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设立日期:2003年 12月 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3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薛家萍 股权结构:
截至 2025年 7月 2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全球收益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诺安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鸿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聚鑫宝货币市场基金、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和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进取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改革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鑫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浙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鼎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均衡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强先生,董事长,博士。自 1995年 7月加入中化集团,曾先后在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经办室、企业发展部规划科、战略规划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管理学院、办公厅,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中化资本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及部门任职。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总监(部长),中化党校(中化创新管理研修院)常务副校(院)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文杰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历任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诺安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诺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等。现任诺安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大世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银和梓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海口荧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卫濛濛女士,董事,硕士。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理财服务中心职员、资产管理五部职员、产品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产品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产品部总经理、证券信托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曾兼任证券信托事业部综合部总经理)、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曾兼任财富中心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现任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中启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董事长,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会议专家,中国信托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信诺公益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刚先生,董事,学士。历任河北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员,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摩士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诺浦致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现任上海奕珊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诺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诺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标旗世纪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诺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两山(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蓓女士,董事,硕士。历任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IR总监等。现任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负责人,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齐斌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钱学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首席代表,中国社科院陆家嘴研究基地副秘书长,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等。现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学术秘书长,上海北外滩国际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励勤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乌鲁木齐中润锦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理事,义乌宏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蔚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北京市委办公厅干部,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华社投资评审委员会委员、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斌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中石化扬子石化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工程师,扬子巴斯夫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经理,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总监,宁波天河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托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现任明骏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托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托旺数据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托旺数算电(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托旺数算电(哈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托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海南鸿旺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托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芯华喜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锡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富民兴鲁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秦江卫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历任太原双喜轮胎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处干部。2004年加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职员、稽核法律部总经理助理、稽核法律部副总经理、风险法规部总经理(期间曾兼任公司第二总部副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兼风控合规总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风控官、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戴宏明先生,监事,学士。历任浙江证券深圳营业部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蔡屋围营业部研发部经理。2003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首席交易师兼交易中心总经理。 俞任君先生,监事,学士。历任深圳资富(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Simpower 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3. 经理层成员 齐斌先生,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干部学院团委书记、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职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股份制处主任科员、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商务参赞处一等秘书、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2019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 李学君女士,督察长,学士。曾任职于海关总署秦皇岛海关学校、北京海关、海通证券(北京)投行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0年 7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田冲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硕士。曾任深圳市邮电局红荔储汇证券营业部工程师、光大证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2004年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保障部总监,网络金融部总监,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刘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投资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榆林市煤炭转化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化创科私募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2024年 3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 现任基金经理 唐晨先生,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四川英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理财顾问,2019年10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投资经理。2022年12月起任诺安精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 7月起任诺安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历任的基金经理 王创练先生,曾于 2015年 3月至 2024年 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邓心怡女士,曾于 2022年 7月至 2025年 7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本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分股票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债券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及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具体如下: 策略师、基金经理兼投资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邓心怡女士(研究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债券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张乐赛先生(首席投资官-固收业务、固定收益事业部总经理)担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总经理)、孔宪政先生(多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量化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杨谷先生(首席策略师、基金经理兼投资经理)担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总经理)、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孔宪政先生(多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QDII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韩冬燕女士(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担任,委员包括齐斌先生(总经理)、孔宪政先生(多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宋青先生(基金经理兼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3)销售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8)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9)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0)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和基金资产运作风险,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稳健运作,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及股东合法利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科学的组织机制、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实施严格的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等,建立了运行高效、控制严密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资产管理实体。具体来说,公司实行内部控制应达到以下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促使公司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服务,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5)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经营方针和目标,维护股东权益; 6)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声誉; 7)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8)建立切实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有利于查错防弊,消除隐患,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9)规范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避免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管理漏洞的存在; 2)有效性原则: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高度权威性,要求所有员工严格遵守。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约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设立了以下内部控制机构及职能部门: 1)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工作报告和专业意见提交董事会。 2)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督察长的职责进行工作。 策,对风险控制部提交的《风控月报》、监察稽核部提交的《合规月报》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从而使风险政策得到有力的执行。 4)公司设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协助督察长开展工作。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察的基础上依照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进行独立的再监督工作,对公司经营的法律法规风险进行管理和监察,与公司各部门保持相对独立的关系。 5)公司设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负责根据公司各类业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个风险领域(投资、运作、信用等)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方法,并监督其执行对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改进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模型,组织推动建立、持续优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对新产品、新业务进行独立监测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定期向管理层和合规风控委员会提交风险监控报告。 (2)公司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层、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具体操作层在内的四级合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一层为公司治理结构层:由董事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进行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宏观领导,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检查分析评价,对公司经营和基金投资管理中的风险进行合规检查和风险控制评估。 第二层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督察长领导下,公司下设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进行中观管理。公司合规风控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听取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汇报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情况,并作出相应反馈和指示。 第三层为合规风控职能机构层:公司在合规风险控制运作模式上采用双线独立运作模式。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控制部,作为公司合规风控管理的职能部门,开展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具体工作。 第四层为具体操作层: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具体合规风控管理职责的执行和操作,对本部门合规风控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内容包括环境控制和业务控制。 (1)环境控制:指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果及其对业务、员工的影响力,环境控制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致力于从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员工素质控制等方面实现良好的环境控制。 (2)业务控制: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基金销售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涉及到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业务控制、基金交易业务控制和对关联方交易的监控。 I)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公司的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研究部门为公司基金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投资对象以及为公司的业务发展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管理流程;根据各项研究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需要,明确岗位分工及职责,并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沟通制度,保持通畅的渠道,确保研究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II)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保留决策记录;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相关业务人员应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事件的发生。 III)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包括: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实行严格的人员和空间分离制度,建立交易执行的权限控制体系和交易操作规则;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预警和反馈系统;对投资指令的合法合规及完整进行审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应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监控制度。 2)基金销售业务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基金销售制度,诚信、合法、有效开展基金销售业务;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相互分离,销售业务后台的信息处理和资金处理岗位相互分离、互相制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建立科学的销售决策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销售业务的性质,对基金销售业务执行流程进行控制;制定并完善了基金业务规则、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资金清算流程、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对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和发放的控制;建立严格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建立异常交易的监控、记录和报告制度;建3)信息披露控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按照程序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了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硬件及软件的设计、开发均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并实现了全面的业务电子化;公司实行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信息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制度、信息技术系统的稽核检查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5)会计系统控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6)监察稽核控制: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7)其他内部控制机制:其他内部控制包括对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等合作方的控制、授权控制、危机处理控制、持续的控制检验等。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方圆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 14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 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61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9位。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59万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686.9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年 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 12月至 2020年 7月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 8月至 2020年 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年 4月至 2020年 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 8月至 2019年 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 8月至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张宝江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张先生2024年6月起任本行行长;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安徽省分行行长,总行办公室主任,陕西省分行副行长,总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张先生于1998年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于中央党校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徐铁先生,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徐铁先生2022年4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14年12月,历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客户经理、保险与养老金部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保险保障业务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徐先生2000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82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QF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QDLP和 QFLP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运营档案管理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按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 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 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APP)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 代销机构 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客服电话:400-88-96198、96198 网址:www.bjrcb.com 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服电话:0771-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9)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鑫理财)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服电话:95305-8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1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黄浦区延安东路一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https://www.vstonewealth.com/ 11)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陈萍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12)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3)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33号院1号楼阳光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15) 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gs.com 17)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18)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1号A座写字楼16楼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 网址:www.simuwang.com 1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锦业路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20)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21)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1层、12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大厦38、39层 法定代表人:郭岩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2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3)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5)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https://www.crsec.com.cn/ 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 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威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30)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北京东航中心T1A-304B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niuniufund.com 3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32)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层806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952303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33) 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16号1幢8层80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神华国华投资大厦7层711 法定代表人:邢耀 客服电话:010-64068617 网址:https://fundsure.cn/ 34)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35)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林劲 客服电话:0592-3122716 网址:www.xds.com.cn 36)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38) 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002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74号 法定代表人:金婷婷 客服电话:025-962155、025-66001163 网址:www.tdtz888.com 3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4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41)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2405、24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24层2405、2406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3)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4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4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7-11楼 法定代表人:沈春晖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4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4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4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客服电话:(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4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5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客服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51)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客服电话:96008 网址:www.zjrcbank.com 5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055-5728 网址:www.hcfunds.com 53)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https://www.amcfortune.com/ 5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A1502-A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8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om 5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5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5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明 客服电话:95363 网址:www.95363.com 59) 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腾路贵文投资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https://www.gwcaifu.com/ 6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6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1401-L15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https://www.txfund.com/ 6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6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64)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威海市宝泉路9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9号财政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