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汇丰亚太股票BC美元 : 有关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在中国内地进行分红的补充提示
|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0:16:28 中财网 |
|
原标题:汇丰亚太股票BC美元 : 有关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在中国内地进行分红的补充提示
有关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在中国内地进行分红的补充提示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丰亚太股票(日本除外)专注波幅基金 |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投资基金(香港)有限公司 | | |
中国内地代理人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有关年度分红
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第[ 6 ]次分红 | | |
本次分红的基金份
额类别 | BM2人民币份额 | BM2港元份额 | BM2美元份额 |
本次分红的基金
份额类别的交易
代码 | 968037 | 968039 | 968035 |
本次分红的基金
份额类别每份额
的分红金额(单
位:元/份基金
份额) | 人民币: 0.0172 | 港元: 0.0162 | 美元: 0.0162 |
注:有关本次分红的全部信息投资人可参阅基金管理人于本公司网站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中国内地权益登记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中国内地除息日 | 2025年6月30日 | | |
中国内地现金红利发放日 | BM2人民币份额
2025年7月15日 | BM2港元份额
2025年7月15
日 | BM2美元份额
2025年7月15
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次分红的基金份额类别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的分红来源于基金取得的收益。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 [2015] 125号《关于内
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内地个人投资
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该香港基
金在内地的代理人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的收
益,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由于中国内
地与香港对基金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可能导致香
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的份额资产回报有别于在香港销售
的相关份额。同时,中国内地关于在内地销售的香港互认
基金与内地普通公募基金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差异。综上,
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因税收政策差异而对基金资产回报可
能产生的影响。内地投资者如需了解其投资于香港互认基
金的中国税收政策,请查阅财税 [2015] 125号《关于内地
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内地代理人就本次分红的基金份额类别每份额应为内地个
人投资者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约为美元 0.0032元
(交易代码[968035])、人民币 0.0034元(交易代码
[968037])、港元0.0032元(交易代码[968039])。
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将所有内地个人投
资者分红红利总金额统一扣税后再进行税后红利的明细分
摊处理,因此依照前述每份基金份额类别应扣缴的个人所
得税的金额而计算所得的投资人所持份额应扣缴的个人所
得税总金额与投资人实际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金额可能
存在尾差。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