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金一(002721):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23:11:14 中财网
原标题:ST金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年6月 1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 公司股票自 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证券代码仍为“0027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股票简称:由“ST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
3、股票代码:002721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 6月 16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6月 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5年 6月 16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9.8.1条第(八)项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4年 6月 12日起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逐项排查,不存在 9.8.1条所列示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也符合 9.8.8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3年 4月 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 2020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 2020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28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24年1月 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1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等相关公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股票上市规则》 ( 2025年修订) 9.8.1条公司逐项自查情况是否触 及相关 情形
(一)存在资金占 用且情形严重;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说明》([2025]京会兴专 字第 00840076号),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且 情形严重情况。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二)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且 情形严重;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三)董事会、股东 会无法正常召开会 议并形成决议;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会无法正常召开会 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四)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 露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京 会兴审字第 00840215号)及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五)生产经营活 动受到严重影响且 预计在三个月内不 能恢复正常;经自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 行。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六)主要银行账 号被冻结;经自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 用,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七)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3 年、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均为负值。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京 会兴审字第 00840200号)显示公司存在持续 经营能力。 公司不触及该条款。
(八)根据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载明的事 实,公司披露的年 度报告财务指标存 在虚假记载,但未 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 形,前述财务指标 包括营业收入、利 润总额、净利润、资 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或者负债科目;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2024〕6号),因公司 2020 年及 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 2020年、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公司于 2024年 6 月 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 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 号)。但公司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条第一款 规定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6日、 6月 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4)、《关于公司股 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5)、《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 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 2023年 4月 30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 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进而对 2020 年末、2021年末存货以财务报表减值测试为 目的进行评估,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对 2020

 年、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京 会兴专字第 65000028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 说明》,认为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是恰 当的,会计处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2024年 1月 30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京会兴专 字第 00840001号《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 核报告》。 (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截至目前, 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不触及该条款。 
(九)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值,且公司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年 度末未分配利润均 为正值的公司,其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低于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累计分红金 额低于 5000万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京 会兴审字第 00840200号),公司 2024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3.97 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628,827.26万元。 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十)投资者难以 判断公司前景,投 资权益可能受到损 害的其他情形。公司不触及该项条款。
(四) 其他说明
截止披露日,公司已结案的投资者索赔相关案件 1起,索赔金额 25,059.02元,北京金融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额 13,677.29元,公司已完成赔付;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已作出并案审理的民事裁定书的已受理案件合计 18起,公司暂未收到相关起诉材料,涉诉金额暂未知悉,相关事项暂未达到确认预计负债的标准。

如后续相关诉讼案件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条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 6月 1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年 6月 1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将由“ST金一”变更为“金一文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721”,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10%。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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