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ST宇顺(002289):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 2025年 5月 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年 3月 31日至 5月 20日价格涨幅为 204.18%,股价变动、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一)的规定,自 2025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交易停牌核查及复牌情况 自 2025年 3月 31日至 2025年 5月 20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为 204.18%,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自 2025年 5月 21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就股价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将于 2025年 5月 2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知悉上述重大事项,除上述事项和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自 2025年 3月 31日至 5月 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截至 2025年 5月 20日,公司市净率为17.5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 38.22倍,市净率为 3.24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详见“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6、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2,028.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7.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2.91万元。鉴于公司经审计的 2024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一)的规定,自 2025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 4,57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4.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3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的规定,如果公司 2025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风险 为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Olive Ida Limited间接持有或控制的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可能被暂停、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且存在审批风险、资金筹集及偿债风险以及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等相关风险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3、公司相关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偏离较大的风险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的数据,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市净率为17.58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制造业-电气、电子及通讯-计算机、通信(C39)的静态市盈率为38.22倍,市净率为3.24倍。公司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整体估值有较大的偏离。 目前,国内与公司从事类似业务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有合力泰、经纬辉开、同兴达、秋田微、亚世光电、欧菲光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股价及近期涨跌幅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股价变动(2025年3月31日至5月20日)、当前静态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较大的偏离。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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