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博大光通(83580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证券代码:835801 证券简称:博大光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廖原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年 5月 14日 生效日期:2025年 5月 13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其他(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廖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廖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5号 北京博大光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5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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