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交易]震裕科技(300953):震裕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21:41:31 中财网
原标题:震裕科技:关于震裕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裕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年 4月 17日
2025年 4月 17日为“震裕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震裕转债”简称为“Z裕转债”;2025年 4月 17日收市后“震裕转债”将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5年 4月 22日
2025年 4月 18日至 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前,持有“震裕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震裕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可转债将按照 100.20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大额投资损失。截至 2025年 4月 16日收市后,距离 2025年 4月 23日(“震裕转债”赎回日)仅剩 4个交易日。

3、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震裕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4、特提醒“震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 3月 31日;
2、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 4月 23日;
3、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 4月 22日;
4、可转债赎回价格:100.2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4%,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5、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 4月 28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 4月 30日;
7、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 4月 18日;
8、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 4月 23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 4月 17日)可转债简称:Z裕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震裕转债”将按照100.20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震裕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震裕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解除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震裕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3、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 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震裕转债”,将按照 100.2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震裕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很大差异,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大额投资损失,特别提醒“震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自 2025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3月 31日期间,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震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54.54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0.91元/股),已触发“震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于 2025年 3月 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震裕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行使“震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震裕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震裕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1,9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19,5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9,5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字[2023] 9625号)。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119,500.00万元可转债于 2023年 11月 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震裕转债”,债券代码“123228”。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4年 4月 26日至 2029年 10月 1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震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1.57元/股。

(2)公司于 2024年 2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3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修正“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61.57元/股调整为 54.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3月 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3)根据《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4.58元/股调整为 5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震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震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54.54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1、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震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3月 3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震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54.54元/股)的 130%(含 130%,即 70.91元/股),已触发“震裕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20元/张(含息、含税)。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0.40%);
t:指当期计息天数(185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 10月 20日,“震裕转债”第二个存续期的付息日)起至当期赎回日(2025年 4月 2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40%×185/365=0.2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0=100.20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震裕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震裕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震裕转债”自 2025年 4月 18日起停止交易。

(3)“震裕转债”自 2025年 4月 23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 4月 23日为“震裕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 4月 22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震裕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震裕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 4月 28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 4月 30日为赎回款到达“震裕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震裕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震裕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裕转债。

4、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裕转债。

4、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5386699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持有人名称持有人身份期初持有数 量(张)期间买入数 量(张)期间卖出数 量(张)期末持有数 量(张)
蒋震林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 东,董事3,862,26003,862,2600
洪瑞娣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 东,董事1,532,84801,532,8480
宁波震裕新 能源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 动人676,8550676,8550
宁波聚信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 动人578,6690578,6690
合计-6,650,63206,650,632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震裕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震裕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震裕转债的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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