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瑞丰光电(300241):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车业”)25.3271%的股权,迅驰车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13,377万元。 公司接迅驰车业通知,为改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股东张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 3,2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3,029.18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702.0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张之怡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女,张驰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 25.3271%股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拟转让方基本情况 1、张驰 张荣平与常晓飞之子 身份证号: 3211822001****3518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2、张之怡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张荣平与常晓飞之女 身份证号: 3211811992****6322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上述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受让方基本情况 1、张荣平 迅驰车业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与常晓飞为夫妻关系。 身份证号: 3211191967****6310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2、常晓飞 迅驰车业董事,与张荣平为夫妻关系。 身份证号: 3211191967****6324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上述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3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荣平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3日 住所:丹阳市丹北镇群楼工业园 主营业务:汽车 LED灯具、汽车电子、汽车饰件、汽车照明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三)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四、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股东张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3,2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将其所持标的公司3,029.18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702.0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 双方暂未签署正式的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支持迅驰车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改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公司及迅驰车业其他原股东均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25.3271%股权。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在迅驰车业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对股东张之怡、张驰持有的迅驰车业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2、交易各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