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1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5年 2月 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董事会豁免本次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通知期限,并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锋龙转债”的议案》 自 2024年 12月 30日起至 2025年 2月 11日,公司股票已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2.53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6.289元/股),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锋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同意公司行使“锋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锋龙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作为“锋龙转债”的持有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2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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