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森泰股份(301429):境内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森泰环保”)的少数股东王军、晏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王军持有的森泰环保 4%的股份;受让晏军持有的森泰环保 0.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森泰环保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中小股东王军和晏军所持有的森泰环保股份转让的价格按森泰环保 2024年 9月 30日的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折算分别为 388,979.7元、48,622.46元。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允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股权转让的背景 因公司架构调整及对未来国内销售的规划,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森泰环保的少数股东股权份额。经与少数股东沟通协商后,王军、晏军同意按森泰环保 2024年 9月 30日财务报表账面净资产折算股价,分别将各自所持有的森泰环保 4%,0.5%的股份转让给公司。 四、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森泰艾莱特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王军、晏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王军持有的森泰环保4%的股份;受让晏军持有的森泰环保 0.5%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