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富尔达: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补发)
证券代码:873822 证券简称:富尔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3 12 6 “ ” 年 月日,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力克分别与公司股东杭州正邦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邦奕”)、黄毅、上官儒签订了《回购协议》。根据《回购协议》的约定,朱力克从杭州正邦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其持有公司的4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483%),朱力克从黄毅回购其持有公司的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1.9355% 30.00 的 ),朱力克从上官儒回购其持有公司的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677%)。 二、转受让双方的情况介绍 1 、转让方: 杭州正邦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二路创业园D幢 591 号,持有公司4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3.5483%。 1965 2 60.00 黄毅,男, 年月生,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持有公司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9355%。 上官儒,男,1972年10月生,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持有公司30.00万股股份, 0.9677%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受让方 朱力克,男,1973年2月生,直接持有公司1,650.98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3.2569% 。 三、股份转让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主体 转让方(甲方):正邦奕、黄毅、上官儒 受让方(乙方): 朱力克 (二)标的股份及其转让 1 “ ” 、转让方各方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以下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各方约定股份转让需遵守新三板相关规则,各方同意约定的股份交易通过新三板4 大宗交易方式实施,于本协议生效后个月内进行。新三板大宗交易需要对方提供的账户等信息,各方应当相互配合。 如受新三板交易规则限制,导致无法通过大宗交易实施回购,双方应相互配合通过新三板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是股东间自主自愿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回购协议》 苏州市富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1 9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