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丝路文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12:33:2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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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72)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新絲路文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
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3

273,710

241,225





葡萄酒及白酒銷售

200,664

239,058

葡萄酒及白酒銷售成本

(116,469)

(139,950)





葡萄酒及白酒毛利

84,195

99,108





博彩收益

73,046

2,167

博彩業務成本

(33,952)

(525)





博彩業務毛利

39,094

1,642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毛利

123,289

100,750

其他收益

34,727

22,258

銷售及分銷開支

(57,513)

(79,567)

行政開支

(112,655)

(77,941)

購股權開支

(59,479)







來自經營業務之虧損

5

(71,631)

(34,500)

財務成本

6

(10,778)

(3,544)





除稅前虧損

(82,409)

(38,044)

稅項

7

(1,211)

(2,846)





年內虧損

(83,620)

(40,890)





以下各項應佔:

本公司擁有人

(80,064)

(35,336)

非控制性權益

(3,556)

(5,554)





(83,620)

(40,89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虧損

(重列)

基本及攤薄

9

(3.42)港仙

(1.84) 港仙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內虧損

(83,620)

(40,890)





其他全面虧損,扣除所得稅

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賬之項目:

定額福利計劃重新計量

130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賬之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之匯兌差額

(81,729)

(17,059)





年內全面虧損總額

(165,219)

(57,949)





以下各項應佔:

本公司擁有人

(144,369)

(51,816)

非控制性權益

(20,850)

(6,133)





(165,219)

(57,949)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資產

非流動資產

土地使用權

26,345

29,338

物業、廠房及設備

899,555

583,864

無形資產

10

430,651

458,732

可供出售投資

1,598

1,728

商譽

11

75,221

75,221

遞延稅項資產

761

3,203





1,434,131

1,152,086





流動資產

存貨

220,819

229,227

庫存物業

12



281,452

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13

9,375

34,536

預付款項、已付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117,252

81,363

應收短期貸款

3,226

7,289

現金及現金等額項目

1,584,897

305,867





1,935,569

939,734





總資產

3,369,700

2,091,820





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股本及儲備

股本

22,911

22,685

儲備

650,133

725,020





673,044

747,705

非控制性權益

272,607

367,112





總權益

945,651

1,114,817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負債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106,936

112,799

直接控股公司貸款

342,422

481,674

定額福利負債淨額

4,021

5,082

銀行借款-一年後到期



60,315





453,379

659,870





流動負債

貿易應付賬款

14

31,236

49,581

應計費用、已收按金及其他應付款項

15

1,611,153

169,170

應付附屬公司非控制性權益股東欠款



4,101

應付關連方欠款

87,683

32,011

直接控股公司貸款

175,465

50,000

銀行借款-一年內到期

55,795

6,216

遞延收益

5,996

5,377

應付稅項

3,342

677





1,970,670

317,133





總負債

2,424,049

977,003





總權益及負債

3,369,700

2,091,820





流動(負債)╱資產淨值

(35,101)

622,601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1,399,030

1,774,687











附註:

1. 應用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i) 本集團已採納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於本年度已採納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下列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自本集團於二零
一六年一月一日開始之財政年度起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1號之修訂

收購於合營業務權益之會計安排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訂

披露計劃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及

釐清可接納之折舊及攤銷方法

香港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及

農業:生產性植物

香港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

投資實體:應用合併的例外規定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期間)





本年度應用該等修訂對本集團於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財務表現及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ii) 已頒佈但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開始之財政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尚未提早應用下列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租賃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年度改進(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期間)5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之修訂

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之分類及計量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之修訂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投資者與其聯營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3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訂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訂

披露計劃4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訂

就未變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4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倘適用)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1 遵例聲明

綜合財務報表乃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


2.2 編製基準

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除若干金融工具於每個報告期末以公平值計量外,均按歷史成本計量原則。


3. 收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生產及分銷葡萄酒

124,882

164,022

生產及分銷中國白酒

75,782

75,036

博彩業務

73,046

2,167





273,710

241,225









4. 分部資料

根據本集團內部財務報告架構,本集團按其產品及服務釐定經營分部。經營分部由指定為「主要經營
決策者」之高級管理層確定,並決定分部之資源分配及評估其表現。


本集團有四個呈報分部,分別為(i)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生產及分銷葡萄酒;(ii)於中國生產及
分銷中國白酒;(iii)於南韓經營博彩業務;以及(iv)於南韓開發及經營房地產及文化旅遊業務。管理
層以本集團業務狀況確定有關分部。




分部收益及業績

下表載列本年度及過往年度本集團呈報分部之收益及業績分析:

葡萄酒類

中國白酒類

博彩業務

文化旅遊

總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收益

外部客戶收益

124,882

164,022

75,782

75,036

73,046

2,167





273,710

241,225





















分部溢利(虧損)

10,201

8,228

(3,225)

(10,627)

3,638

1,739

(8,835)

(6,643)

1,779

(7,303)

















未分配公司收入

1,205

151

未分配公司支出

(74,615)

(27,348)

財務成本

(10,778)

(3,544)





除稅前虧損

(82,409)

(38,044)

稅項

(1,211)

(2,846)





年內虧損

(83,620)

(40,890)









上述呈報之分部收益來自外部客戶收益,本年度並無分部間之銷售。


呈報分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收益及開支經計入呈報分部錄得之銷售及產生之開支或
該等分部應佔資產折舊或攤銷後分配至呈報分部。分部業績指各分部所得之溢利(所產生之虧損)未經
分配中央行政費用,包括董事酬金、購股權開支、財務成本及稅項。此為向主要經營決策者提供之報
告,以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




分部資產及負債

下表載列本年度及過往年度本集團呈報分部之資產及負債分析:

葡萄酒類

中國白酒類

博彩業務

文化旅遊

總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部資產

409,054

474,886

203,571

213,096

562,297

577,160

671,815

804,398

1,846,737

2,069,540

未分配

1,522,963

22,280





3,369,700

2,091,820





分部負債

170,634

135,853

54,662

46,994

49,845

38,213

414,291

516,547

689,432

737,607

未分配

1,734,617

239,396





2,424,049

977,003









就監察分部表現及在分部之間分配資源而言,所有資產分配至呈報分部,惟以整體進行管理之若干資
產除外。商譽及所有負債分配至呈報分部,惟以整體進行管理之銀行借款、遞延稅項負債及其他金融
負債除外。


其他分部資料

以下為計量分部溢利或虧損或分部資產所計入之款項。


葡萄酒類

中國白酒類

博彩業務

文化旅遊

未分配

總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添置非流動資產

15,166

15,965

10,268

6,660

1,629



99,824

295

1,887

16

128,774

22,936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12,420

12,827

2,212

6,921

3,946

35

6,507

775

114

19

25,199

20,577

土地使用權攤銷

215

230

615

575













830

805

無形資產攤銷

670

715

















670

715

收回壞賬

(166)







(7,092)











(7,258)



貿易應收賬項減值虧損









187











187



應收短期貸款減值虧損









409











409

































有關主要客戶資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單一客戶佔本集團收益多於10%(二零一五年:無)。


地區資料

本集團之業務位於中國(包括香港)及南韓。


本集團非流動資產之資料按資產所在地區呈列。


外部客戶收益

非流動資產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國(包括香港)

200,664

239,058

297,418

315,485

南韓

73,046

2,167

1,136,713

836,601









273,710

241,225

1,434,131

1,152,086













5. 來自經營業務之虧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經營業務之虧損已扣除以下各項:





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貼

73,029

42,456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5,066

6,588





總員工成本

78,095

49,044





核數師酬金

1,650

2,600

無形資產攤銷

670

715

土地使用權攤銷

830

805

確認為開支之存貨成本

95,454

119,788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虧損

314

4,134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25,199

20,577

貿易應收賬項減值虧損

187



應收短期貸款減值虧損

409



研發成本

878

895

經營租賃下之最低租賃費用:

-土地及樓宇

2,839

2,397











6. 財務成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銀行借款利息開支

3,399

3,544

直接控股公司貸款利息開支

26,377

19,198





29,776

22,742

減:合資格資產成本經資本化

(18,998)

(19,198)





10,778

3,544









根據直接控股公司一筆特定貸款所產生之實際借貸成本而將借貸成本資本化為發展中物業。


7. 稅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中國企業所得稅

-本年度

3,444

2,846

-往年撥備不足





南韓企業所得稅





遞延稅項

(2,233)







1,211

2,846









香港利得稅

兩個年度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二零一五年:16.5%)之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


兩個年度在香港並無任何應課稅溢利,故並無作出香港利得稅撥備。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估計未動用稅項虧損約122,08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02,310,000港元),可用作對銷未來溢利。由於未能估計未來溢利趨勢,故未有確認任何有關稅務虧
損之遞延稅項資產。




中國企業所得稅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格里拉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向中國雲南省稅務局申請
稅項減免,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開始為期3年按20%稅率繳稅。


所有於中國成立的其他附屬公司均按25%(二零一五年:25%)稅率繳稅。


南韓企業所得稅

株式會社美高樂(前稱株式會社黃金海岸)(「美高樂」)及錦繡山莊開發株式會社(「錦繡山莊」)於南韓
註冊成立,須繳付南韓企業所得稅。有關稅項乃根據相關南韓企業稅法之應課稅收入釐定之累進稅率
(應課稅收入最高200,000,000韓圜,稅率11%;介乎200,000,000韓圜至20,000,000,000韓圜,稅率
22%;及超過20,000,000,000韓圜,稅率24.2%)計算。


8. 股息

董事會建議不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無)。


9. 每股虧損

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按以下數據計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計算每股普通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時本公司

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

(80,064)

(35,336)









股份數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重列)

計算每股普通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時

加權平均股份數目

2,342,515,905

1,918,867,534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時假設本公司購股權未獲行使,因相關購
股權之行使價乃高於股份平均市價。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並無存在潛在攤薄普通股,故每股攤薄虧損與每股基本
虧損相同。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計算之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所用普通股數目已予
追溯調整,以反映公開發售之影響。




10. 無形資產

博彩牌照

農地開發

技術知識

商標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6,073

1,923

26,981

44,977

收購附屬公司

443,099







443,099

匯兌調整

7,548

(674)

(86)

(1,213)

5,57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450,647

15,399

1,837

25,768

493,651

匯兌調整

(26,835)

(1,074)

(137)

(1,934)

(29,98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3,812

14,325

1,700

23,834

463,671











累計攤銷及減值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6,881

1,923

26,981

35,785

匯兌調整



(282)

(86)

(1,213)

(1,581)

年內扣除



715





71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7,314

1,837

25,768

34,919

匯兌調整



(498)

(137)

(1,934)

(2,569)

年內扣除



670





67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486

1,700

23,834

33,020











賬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3,812

6,839





430,65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0,647

8,085





458,732

















11. 商譽

千港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77,959

收購附屬公司

75,22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3,180



累計減值虧損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77,959

年內確認減值虧損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7,959



賬面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5,22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5,221







商譽按以下業務分配至本集團現金產生單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博彩業務

75,221

75,221









12. 庫存物業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發展中物業



281,452









發展中物業指位於南韓濟州的永久業權土地,乃本集團於二零一五年經認購錦繡山莊新股份而獲得。

該土地將發展為大型綜合旅遊度假項目(「錦繡山莊項目」),而預期將於二零二零年年底前完成。截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按該土地的性質及錦繡山莊項目的最新發展計劃,重新分
類為非流動資產項下的物業、廠房及設備。錦繡山莊項目將包括綜合度假村、酒店、購物中心、醫療
及娛樂設施、商用物業,供長期發展及投資用途。




13. 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本集團一般給予其貿易客戶平均30至90日(二零一五年:30至90日)之信貸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

9,626

38,337

減:呆賬撥備

(251)

(3,801)





9,375

34,536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按發票日期及經扣除呆賬撥備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內

9,251

12,724

30日以上至60日內

98

1,685

60日以上至90日內

26

666

90日以上至180日內



10,641

180日以上至360日內



8,82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9,375

34,536





代表:

應收關連方款項

1,415

20,967

應收第三方款項

7,960

13,569





9,375

34,536









所有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均以人民幣及韓圜計值。




呆賬撥備變動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3,801

81

匯兌調整

(231)

(5)

年內確認

187



收購附屬公司



3,725

年內撇銷未收回款項

(3,440)



年內收回金額

(66)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251

3,801









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


被認為毋須減值之貿易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過期亦未減值

9,375

15,075

逾期一至六個月



10,641

逾期六個月至一年



8,820





9,375

34,536









未過期亦未減值之應收賬款與近期並無逾期欠款記錄之客戶有關。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逾期但未減值之應收賬款與本集團若干過往記錄良好之
獨立客戶有關。根據過往經驗,因其信貸質素並無重大變動且該等結餘仍被視為可全數收回,故董事
認為毋須就有關結餘作出減值。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貸增強品。




14. 貿易應付賬款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付賬款按發票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內

19,555

26,437

90日以上至180日內

2,166

6,713

180日以上至360日內

9,515

16,431





31,236

49,581









貿易應付賬款為免息,且須於信貸期內償還。


15. 應計費用、已收按金及其他應付款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計費用

38,985

38,685

已收按金

56,192

78,601

其他應付款項(附註)

1,515,976

51,884





1,611,153

169,170









附註: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建議以每股1.60港元之認購價進行公開發售。計入其他應付款項約
1,466,327,000港元為公開發售所得款項。公開發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由2,291,136,910股增至3,207,591,674股。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財務資料

收益

於回顧年內,本集團總收益達2.74億港元,較去年總收益2.41億港元增加13.5%,主要
來自於中國生產及分銷葡萄酒及中國白酒以及南韓的博彩業務。收益增加乃因博彩業務
的收入貢獻所帶動。


由於進口葡萄酒所帶來的競爭日趨激烈,市場對國內葡萄酒的需求急降。葡萄酒分部深
受影響,收益錄得23.9%的重大跌幅至1.25億港元(二零一五年:1.64億港元),佔本集
團收益之45.6%(二零一五年:68.0%)。


中國白酒行業歷經幾年的倒退後反彈,出現改善的跡象。中國白酒分部收益相對穩定,
期內收益微升1.0%至7,6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7,500萬港元),佔本集團收益之27.7%
(二零一五年:31.1%)。


二零一五年底收購的博彩業務錄得7,3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200萬港元)之博彩收益,
佔本集團總收益之26.7%。


酒業銷售成本

銷售成本下降16.8%至1.16億港元(二零一五年:1.40億港元),乃因葡萄酒及中國白酒
分部收益減少所致。葡萄酒之銷售成本下降20.1%至7,1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8,900
萬港元),而中國白酒之銷售成本則下降11.0%至4,6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5,100萬港
元)。銷售成本佔其收益微降0.5%至58.0%(二零一五年:58.5%)。


博彩業務成本

與博彩業務直接相關之成本為3,400萬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博
彩業務成本佔其收益之46.5%。


毛利

本集團毛利上升22.4%至1.23億港元(二零一五年:1.01億港元),毛利增加乃因博彩業
務為本集團貢獻3,900萬港元之毛利所致,其毛利率為53.5%。




酒業毛利下降15.0%至8,4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9,900萬港元),葡萄酒及中國白酒分
部分別各佔5,400萬港元及3,000萬港元。葡萄酒分部之毛利率微降2.7%至43.2%,而中
國白酒分部則上升8.2%至39.9%。


銷售及分銷開支

銷售及分銷開支下降27.7%至5,8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8,000萬港元),主要由於葡萄
酒及中國白酒業務的廣告及推廣費用有所下降所致。年內銷售及分銷開支佔收益的百分
比減少12.0個百分點至21.0%(二零一五年:33.0%)。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主要包括管理人員薪酬、辦公室租金、專業費用及其他行政開支。年內行政開
支增加44.5%至1.13億港元(二零一五年:7,800萬港元),主要由於合併錦繡山莊及美高
樂的全年相關費用所致。


除稅前虧損

除稅前虧損增加116.6%至8,2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3,800萬港元),主要因年內授出的
購股權須按會計基準計提5,900萬港元之購股權開支所致。該購股權開支並無涉及任何現
金支出,純粹因會計處理而作出一次性的計提。若撇除相關之影響,除稅前虧損應收窄
至2,300萬港元,較去年減少39.7%。


稅項

稅項包括即期所得稅及遞延稅項回撥。即期所得稅增加21.0%至340萬港元(二零一五
年:280萬港元)。年內計提22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無)之遞延稅項回撥於綜合損益
表,稅項因而減少57.4%至12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280萬港元)。


擁有人應佔虧損

經計及上述購股權開支,年內除稅後虧損增加104.5%至8,4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
4,100萬港元)。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增加126.6%至8,0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3,500
萬港元)。年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虧損增加85.9%至3.42港仙(二零一五年:
1.84港仙)。


若撇除購股權開支的影響,年內除稅後虧損應為2,400萬港元,較二零一五年大幅減少
41.0%,而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淨額則為2,100萬港元,每股基本虧損0.88港仙。




公開發售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公佈建議以公開發售方式按每股發售股份1.60港元之
認購價籌集淨額約14.46億港元款項。於公開發售完成後,本集團的財務狀況得以優化。


新華聯國際置地根據與本公司訂立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之包銷協議悉數包銷公
開發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本公司合共發行及配發916,454,764股新股份,股份
賬面總值為916萬港元。公開發售及其結果之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十四日之售股章程及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之公告。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現金及銀行借款

年內,本集團之資金來自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經營業務、直接控股公司貸款及中國農業
發展銀行所提供的銀行貸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額
項目因公開發售所得款項而激增418.2%至15.85億港元(二零一五年:3.06億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銀行總借款減少16.1%至5,6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
6,700萬港元),主要因償還銀行貸款所致。本集團大部分借款以人民幣計值。經計及本
集團的現金及銀行結餘、業務內部產生的資金及未動用的銀行信貸,在無不可預見之情
況下,我們深信本集團有充裕資金應付可見將來之債項及營運所需。


資本開支

年內,本集團的總資本開支為1.29億港元(二零一五年:2,300萬港元),主要用於收購南
韓濟州土地。預計二零一七年,本集團的資本開支為9.38億港元,主要為錦繡山莊的開
發費用。


存貨

本集團的存貨主要包括製成品、半製成品及原材料。年內存貨減少3.7%至2.21億港元
(二零一五年:2.29億港元)。製成品增加7.0%至4,8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4,500萬港
元),而製成品週轉率(平均期末製成品除以銷售成本)為148日(二零一五年:137日)。




資產負債表分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資產上漲61.1%至33.70億港元(二零一五
年:20.92億港元),其中流動資產19.36億港元(二零一五年:9.40億港元)及非流動資產
14.34億港元(二零一五年:11.52億港元)。總資產上漲主要由於(1)就新濠集團所提供有
關南韓濟州賭場的相關顧問服務而以股代價預付3,800萬港元;及(2)銀行結餘因公開發
售而增加12.79億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負債大幅增加148.1%至24.24億港元(二零
一五年:9.77億港元),其中流動負債19.71億港元(二零一五年:3.17億港元)及非流動
負債4.53億港元(二零一五年:6.60億港元);當中14.66億港元之流動負債乃因未發行公
開發售之發售股份而需暫記其他應付款項。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發行發售股份後,
該欄目已轉至權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總權益包括擁有人權益6.73億港元(二零一五
年:7.48億港元)及非控制性權益2.73億港元(二零一五年:3.67億港元)。


經考慮上述因素的暫時性影響,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流動負債增加而致使
本集團的流動比率降至0.98(二零一五年:3.0)。負債比率(總借款除以總權益)為61.7%
(二零一五年:54.0%)。約88.8%借貸來自直接控股公司,該貸款為無抵押並須於5年內
償還。撇除未發行發售股份的暫時性影響,本集團的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應分別為3.84
及24.2%,兩個比率均處於健康水平,表示本集團能履行其長短期債務。


年內貿易應收賬款週轉期(平均貿易應收賬款除以收益)為15日(二零一五年:16日)。本
集團於二零一六年並無任何須撇銷的重大呆賬。


本集團的資本承擔為1,8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3,700萬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概無重大或然負債。


主要供應商及客戶

本集團的五大供應商佔本集團總採購額37.5%(二零一五年:43.3%),最大供應商之採購
額佔本集團總採購額19.3%(二零一五年:20.6%)。除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
則)雲南金六福貿易有限公司及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本集團之五大客戶佔
本集團總收益8.8%(二零一五年:13.9%),最大客戶之銷售額佔本集團總收益4.2%(二
零一五年:3.5%)。


本公司董事、彼等之緊密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或股東(據董事所知,持有本公司已發
行股本5%以上)概無於本集團首五大供應商或客戶中擁有任何實益權益。




政府補助

年內,本集團從各地方財政部門獲得合共1,9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1,900萬港元)之財
政補助,以扶持本集團之技術開發。


股息

董事會建議不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無)。


資產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以賬面淨值2,3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2,500萬港
元)之土地、物業、廠房及設備抵押作為一般銀行授信之抵押。


匯率波動風險

本集團之收益、支出、資產及負債以人民幣、港元及韓圜計值。


本集團於中國之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人民幣,而南韓之附屬公司以韓圜及人民幣計
值。由於受人民幣波動之影響較低,預期無重大匯兌風險,故並無採用任何金融工具對
沖。為加強整體風險管理,本集團已加強財政管理職能並密切注意貨幣及利率的波動,
在適當時候引入合適之外匯對沖政策以防範相關風險。


重大收購及出售

年內本集團並無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的重大事項。


僱員資料及酬金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共聘用948名(二零一五年:870名)全職僱員,其
中417名屬銷售及市場推廣業務職位、248名屬生產職位、90名屬管理職位及193名屬行
政職位。本集團的酬金政策按個別員工的表現而定,並每年作出檢討。本集團亦會根據
適用之法律及法規為僱員提供醫療保險及強積金計劃(視乎情況而定)。




訴訟

美高樂接獲濟州地方法院的傳票,就其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與Global Game Co., Ltd.
所簽訂的老虎機租賃協議外判老虎機之經營業務因而涉嫌觸犯韓國旅遊促進法而受到濟
州地方檢察廳提案起訴(「第一宗案件」)。Global Game Co., Ltd.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亦向
美高樂及其前代表理事提出民事訴訟,索償最高30億韓圜(相等於約2,000萬港元)(「第
二宗案件」)。本公司已委聘韓國法律代表就該兩宗案件進行抗辯。


於本公告日,第一宗案件的法院聆訊已開始,但因檢控方證人未能出席聆訊而被推遲。

倘美高樂被判有罪,則可能會對美高樂處以責令短期停業行政制裁及不超過2,000萬韓圜
(相等於約133,000港元)之罰款。第二宗案件的法院聆訊預定於二零一七年五月。


經濟回顧

二零一六年全球經濟維持約3%的平均增長。美國在上半年經濟表現疲弱,下半年則強勢
反彈,趨向接近全民就業。部份歐洲經濟體如西班牙及英國等地的經濟增長勝於預期,
在英國脫歐後,內需亦較預期穩定。歷史性增長調整顯示日本於二零一六年及過往年度
的增長率較先前預期強勁。中國在持續刺激政策所支持下,經濟增長率亦勝預期。國際
貨幣基金近日發佈預期二零一七年全球經濟增長達3.4%,主要由先進及新興經濟體系的
經濟活動加速發展所帶動。


年內策略成就

在股東與團隊的大力支持下,本集團於年內得以達成三大策略性成就,我們已蓄勢待
發,開展區域文化旅遊市場,完善我們的文化旅遊產業價值鏈。


1. 與新濠及眾信旅遊簽訂夥伴協議

本集團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就新濠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新濠國際」,香港交易所股份代
號:200)提供南韓濟州賭場相關諮詢服務與其簽訂聯盟協議,透過向新濠國際發行
22,604,764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當時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0.99%),進一步加強新
濠國際與新絲路的聯盟關係。此雙贏策略既可讓本公司引進於發展及營運大型賭場
方面均具豐富經驗的策略夥伴,同時令股東基礎更多元化。新濠國際取得本公司少



數權益,亦可受惠於日後本集團濟州業務的發展及擴展策略。我們相信,此乃為與
享負盛名的賭場營運商建立鼓舞人心且利益豐厚的合作關係的第一步,引領我們的
業務發展更上一層樓。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我們的主要股東新華聯文化旅遊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華聯」,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000620)與中國旅遊服務營運商眾信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眾信旅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002707)訂立一系列合作協議,其中,
眾信旅遊將為本公司及╱或新華聯共同投資的項目提供支援,包括旅遊宣傳推廣、
客源渠道開發、產品開發、投資及營運等範疇。有關策略合作關係可讓本集團得以
接觸中國廣大的潛在客戶,為我們的博彩及文化旅遊項目未來發展奠定穩固基礎。


2. 美高樂完成品牌重塑,迎接全球旅客

通過完成多次收購而取得位於南韓濟州KAL酒店內設賭場的72%控制權後,我們已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完成重塑該賭場品牌為美高樂賭場,反映我們已取得新附屬公司
美高樂的控制權。


美高樂賭場位於濟州島,樓面面積達1,500平方米,提供25張百家樂枱、兩張廿一點
枱、一張幸運骰枱、一張輪盤枱及24台角子機。新名稱「美高樂」寓意賭場為環球客
人提供美不勝收的環境、世界級的娛樂博彩設備,和歡樂的博彩體驗。


重塑品牌標誌著我們銳意為賭場打造更璀燦的將來,把握濟州旅遊博彩業急速發展
所帶來的機遇,為公司打造南韓超大型綜合度假村邁進一步。


我們計劃於二零一七年在首爾及澳門開設市場推廣辦事處,有關工作正如期進行。

兩地辦事處將負責透過廣告及營銷活動推廣美高樂的品牌及嶄新的娛樂體驗,以提
昇我們的競爭優勢及鞏固市場地位,藉此增加在日益增長的韓國及澳門旅遊業的市
場份額。該等辦事處亦將為來自首爾及澳門的貴賓客戶提供接待、行程安排及住宿
等服務,有助客戶之維護。


我們計劃將美高樂打造為具備最高經營及內控標準的世界級博彩娛樂中心,使我們
在拓展海外文化旅遊業務時能確保增長及加強其核心價值,進一步拓闊收入來源,
促進業務增長。




3. 錦繡山莊續購地有助下一階段之發展

錦繡山莊自其成立以來一直積極購地,本集團自二零一五年收購錦繡山莊後,再進
一步收購位於南韓濟州島特別自治道濟州市翰林邑金岳里的六幅土地,土地總面積
約為16,999平方米。新購土地增加我們在翰林區的總土地儲備至約125萬平方米,用
以日後發展錦繡山莊項目的綜合旅遊度假村,當中包括酒店、商用及住宅房地產、
娛樂綜合大樓、保健設施、主題公園及高爾夫球場等。


我們預期,錦繡山莊的未來收益主要來自物業銷售、租金收入、管理費及錦繡山莊
項目營運利潤分成,進一步擴闊我們的收入來源。我們將如期向有關當局提交最終
發展藍圖以待審批,目標於二零二零年前竣工。然而,有見近來韓國政局及經濟環
境不穩,本集團於日後購地時會持審慎態度。


營運環境的評估

二零一六年,儘管韓國國民仍被迫到訪國外或要到地處偏遠、國內唯一允許國民賭博的
江原大世界賭場,但就我們所見南韓博彩業已漸見起色。


韓國博彩業發展與其他亞洲國家於二零一六年的經歷相似,由於北京政府持續推行倡儉
政策,令大批中國貴賓賭客避走澳門而蜂擁到韓國賭場。於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年
初,南韓博彩業因爆發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而嚴重下滑,惟於年底前大多數南韓營運
商的業務已開始復甦。


年內,於韓國不同地方開發綜合度假村的提案相繼提出。根據韓國觀光公社,年內來自
東亞及亞太區的旅客人數增長強勁,已抵銷二零一五年的跌勢有餘。


澳門於二零一六年業務淡靜,其後博彩業正重上軌道。受貴賓賭客及高消費大眾客群回
流支持,加上中國經濟增長回穩以及新賭場度假村開幕,博彩收益可於二零一七年重返
中至高單位數增長。中國自去年第三季度以來經歷資產價格通脹,亦有助推高需求。隨
著來自不同背景的大額賭客回返該市,我們相信能提供同樣精彩又與別不同體驗的新博
彩娛樂場將大受賭客歡迎。


為應對北韓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南韓近數月來在國土加快部署薩德(終端高空防
禦飛彈)系統。冒著中韓關係急劇惡化的風險,南韓陷入以犧牲經濟利益為代價來維護國
家安全的困境,可能為本集團的南韓業務帶來不確定性。




完成公開發售股份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本集團完成公開發售籌集所得款項淨額約14.5億港元。是次公開發
售有助本集團強化股東架構、資本結構及資產負債,並有利於我們收購更多土地資源,
把握合適的投資機會。


葡萄酒及白酒業務

隨著國內葡萄酒的需求減弱,本集團年內的葡萄酒經營表現遇到較大挑戰。香格里拉酒
業經歷艱辛的一年,年內收益減少約23.9%至1.25億港元(二零一五年:1.64億港元),
惟仍能保持600萬港元之利潤。反之,中國白酒因產品組合重整而漸見成效,收益微升
約1.0%至7,600萬港元(二零一五年:7,500萬港元)。玉泉酒業年內之經營虧損收窄至40
萬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營虧損為1,100萬港元。


香格里拉酒業產品品質再次獲得認定,成績令人鼓舞。香格里拉酒業於二零一六年三月
參加第七屆亞洲葡萄酒大賽,其中的「AAA」 (2014)干紅葡萄酒及「A8」 (2014)干紅葡萄
酒分別榮獲大賽的金獎及銀獎。香格里拉(秦皇島)酒業亦參加二零一六年「一帶一路國際
葡萄酒大賽」,而其中的香格里拉12年樹齡干紅葡萄酒及香格里拉煙霞嶺A級干紅葡萄
酒均榮獲金獎。


此外,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及玉泉白酒於二零一六年三月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
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證書」。有關產品均符合環保及健康規例之規
定及標準,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證書」標籤獲准正式在產品上使用。


前景

二零一六年與新濠國際及眾信旅遊合作、完成重塑美高樂品牌、預訂開設首爾及澳門的
銷售辦事處,以及就錦繡山莊項目收購更多土地資源,實為本集團整體發展計劃其中的
重要階段,有助我們即將籌建之區域文化旅遊業務。


上述策略讓我們有機會置身全球首屈一指的博彩及文化旅遊業者行列。在以此為目標及
在充裕資金所支持下,我們準備在亞太區及其他發展成熟市場的地區中尋找具豐厚回報
的文化旅遊及房地產的投資機遇。




我們的專業管理團隊深受本集團的成就鼓舞,並期待推動業務更上一層樓,成為文化旅
遊產業價值鏈的其中一環。彼等真誠致志投入,盡職工作並付出努力,將於來年為股東
締造更佳回報及更大價值。


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年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報告期後事項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本公司公佈以公開發售方式籌集約14.66億港元(未扣除相
關開支)。所得款項淨額用於(i)償還本集團應付新華聯國際置地及其一致行動人士的債
務;(ii)償還本集團的其他債務;(iii)發展本集團於首爾、濟州及澳門的賭場業務;(iv)
增加本集團的土地儲備;(v)發展本集團於濟州的綜合旅遊度假村;及(vi)本集團的一般
營運資金。


公開發售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日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由2,291,136,910股增至
3,207,591,674股。


企業管治守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年度,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
管治守則的所有適用守則條文,惟守則條文第A.6.7條有所偏離。守則條文第A.6.7條規
定獨立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應出席股東大會。獨立非執行董事曹貺予先生因海外公
務而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五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

本公司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標準守則。於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詢後,全體董事確認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規定之標準。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丁良輝先生(主席)、謝廣漢先生及曹貺予
先生。




審核委員會已與管理層審閱本集團採納之會計準則及慣例,並討論內部監控及財務報告
事宜,包括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審核委員會
認為,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乃符合香港現行之最佳慣例。


承董事會命

新絲路文旅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吳光曙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董事會包括六名執行董事,分別為蘇波先生、顏濤先生、吳光曙先生、張建先生、杭冠宇先
生及劉華明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丁良輝先生、謝廣漢先生及曹貺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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