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时间:2017年03月29日 12:32:53 中财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及担保为主,是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
范围内的银行日常业务之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
行开出保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79,694百万元。


本行对外担保业务定有审慎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对
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
均有严格规定。本人认为,本行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
效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得·诺兰、陈志武、于永顺、李健、刘力、杨志威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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