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天海防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3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意 见: 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 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独立,且公司自2014年起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虽然与公司现有业务 相比金额较大,但是都是在公司主导下展开的资源整合类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秦正余) (吕琰) (沈明宏)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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