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油资本: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1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文件已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5人,分别为:吴根柱、苗勇、唐祖华、丁晓东和吕玉芹。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根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 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案 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刘跃珍先生、 蒋尚军先生、刘强先生、周远鸿先生、兰云升先生、闫宏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的三年。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 韩方明先生、罗会远先生、刘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的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跃珍: 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 师。1996年任中航工业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2000年任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总经理兼610研究所所长。2003年 任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2014年被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刘跃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尚军: 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 经济师。1993年起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 处长。1999年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 炼化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石化分公 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9年任西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2012年起历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董事长。2016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尚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蒋尚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查询,蒋尚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 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工业会计专业,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美国休斯敦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历 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总 会计师、总会计师。2008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 公室副主任。2014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刘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1 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 务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务会计、股权管理、 资本运营等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 职董监事。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周远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云升: 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美国加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1996年任抚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1997年起历任抚 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抚顺石化公司副总会计师、抚顺 石化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起 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执行董事。2004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2008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政协第 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兰云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兰云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查询,兰云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宏: 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年任大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副总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大庆油 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2002年起历任大庆油田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2008年任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会计师。2016年任昆仑 银行党委书记、董事。2008年至2017年任交通银行监事,目前已离 任。 截至目前,闫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查询,闫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方明: 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 究。1996年至2002年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 至2015年分别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2008年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委 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至今任察哈尔学会主席。2012年至 今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2013年至今任中国东南亚研究会 副会长。2016年至今任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2017年1月 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理事。现任中国船舶、中国电建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韩方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韩方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韩方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会远: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4年任海军政治部办公室司法 秘书。2003年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任北 京天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罗会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 力先生1984年至1985年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至今任教于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担任北京大 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力先生目前还担任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刘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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