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油资本: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21:33: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1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文件已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5人,分别为:吴根柱、苗勇、唐祖华、丁晓东和吕玉芹。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根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
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案
及修订后的章程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刘跃珍先生、
蒋尚军先生、刘强先生、周远鸿先生、兰云升先生、闫宏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的三年。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运营需要,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拟提名
韩方明先生、罗会远先生、刘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的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依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1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跃珍:

男,196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会计
师。1996年任中航工业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2000年任江汉航空救生装备公司总经理兼610研究所所长。2003年
任中航工业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任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3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党组成员。2014年被聘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刘跃珍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刘跃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刘跃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尚军:

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
经济师。1993年起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


处长。1999年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
炼化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处处长。2000年任兰州石化分公
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09年任西北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2012年起历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董事长。2016年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尚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蒋尚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查询,蒋尚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

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工业会计专业,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
生,美国休斯敦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历
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处会计、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总
会计师、总会计师。2008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
公室副主任。2014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强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刘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远鸿:

男,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91
年起,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财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财
务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从事财务会计、股权管理、
资本运营等工作。2002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与
管道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处长。2015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
职董监事。2016年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远鸿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周远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周远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云升:

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美国加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1996年任抚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1997年起历任抚
顺石化乙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抚顺石化公司副总会计师、抚顺
石化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起
历任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执行董事。2004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2008年任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政协第
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常务委员。


截至目前,兰云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兰云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查询,兰云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宏:

男,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上海财经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9年任大
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修井分公司副总会计师。2000年起历任大庆油
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2002年起历任大庆油田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总会计师。2008年任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石油管理局总会计师。2016年任昆仑
银行党委书记、董事。2008年至2017年任交通银行监事,目前已离
任。


截至目前,闫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查询,闫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方明:

男,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
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2003年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
究。1996年至2002年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
至2015年分别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2008年至今,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委
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至今任察哈尔学会主席。2012年至


今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2013年至今任中国东南亚研究会
副会长。2016年至今任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2017年1月
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战略研究院理事。现任中国船舶、中国电建独立
董事。


截至目前,韩方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韩方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韩方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会远:

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4年任海军政治部办公室司法
秘书。2003年任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任北
京天银(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海润律师事
务所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罗会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罗会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罗会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力:

男,1955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
学物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刘
力先生1984年至1985年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1986年至今任教于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担任北京大
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力先生目前还担任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刘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
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
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刘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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