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深圳惠程: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21:05:09 中财网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孙公司中行置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
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
所在地的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
此,我们同意孙公司中行置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信中利租赁办公场所。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处置公司房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处置房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处置房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叶陈刚 钟晓林 刘科





2017年3月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