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招商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说明 1、2015年2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招商 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招商证券 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证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向境外银行借款或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或反担保总金额不超过50亿港元(或等值美 元),期限5年,分期出具担保或反担保函(或其他同等效力的文件)。 根据以上决议,2015年5月2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向中国银行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以支持招证国际在境外获取银行授信; 根据以上决议,2015年7月23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向招商银行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7亿元。此担保已于2016年6月20日结束; 2、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招证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分别同意为招 证国际其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和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18,214,983.05元; 3、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招证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分别同意为招 证国际其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Limited在ISDA协议、CSA协议及其他交易买卖协议项下向交易 对手方提供保证担保; 4、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期间, 招证国际董事会审议通过,分别同意为招 证国际其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和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在主清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提供保证担保; 5、2014年1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拟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 产管理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资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资产管理子公司增加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分阶段为招商资管新 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加上原提供的人民币5亿元担保承诺, 总体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招商资管的实际经营情 况在前述额度内分阶段实施或终止该项净资本担保承诺。 2016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新增净资本担保20亿元,2016年末为 招商资管提供的净资本担保余额为25亿元。 二、上述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担保事项予以认 可。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衣锡群先生、刘嘉凌先生、丁慧平先生 朱海武先生、杨钧先生 2017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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