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两面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等有关规定,作为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2016年度的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 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1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1,599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10.90%。此担保主要是为 了维持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也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不存在逾期对外担 保情况。 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不包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之间的 资金往来 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 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 供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 并累计至2016年年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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