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弘亚数控: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20:33: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17-03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3月28日下午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3月27日下午15:00—2017
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3月2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茂洪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1,625,31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0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人,代表股份99,78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28%;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41,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05,31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
人,代表股份76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41,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0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说明:本议案设置多项子议案,会议以逐项审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关联股东许丽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3 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说明:关联股东许丽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说明:关联股东许丽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324,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24,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
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604,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616%;反对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幸黄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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