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飞马国际: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7-017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 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18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 月18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 至4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7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2017年1月26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及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4月14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费益昭、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810、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 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0;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 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 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说明:1.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就每个议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中选择其一打“√”;未作任何选择的,视为股东未对该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2.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议案的表 决意见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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