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康拓红外: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2016年度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 违规操作行为。现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6年度,公司召开四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16项议题,形成了多方的 和谐共识。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决策、日常工作决策等方面工作。通过认真审议和 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稳步发展,具体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一)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审计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审核报告》、《关于2015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11项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2016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修改方 案的议案》,共2项议案。 (三)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共2项议案。 (四)2016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共1项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 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 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6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形势和发展需要, 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10项重大议题,上述股东大会形成的 决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为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2016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 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能认真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公司经营效益稳步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上述事项关 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 防范或有风险。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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