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依米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7年03月28日 15:09:44 中财网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思”) 提供对外担保事
项的所有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桑
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桑瑞思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桑瑞思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是合规合法、合理、公允、必要
且可行的,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
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



黄兴旺______________ 陈维亮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17 年 3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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