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桐昆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号)、《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 作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2016年度除对子公司(孙公司)外,亦不 存在对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 246,432.71万元,该等担保已经公司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没有超出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 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卢再志 沈凯军 唐松华 沈培璋 2017年3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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