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粤华包B: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7-034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6月5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 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换届选举新一任董事会。 经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及股东佛山禅本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欣先生、洪军先生、 张强先生、季向东先生、叶蒙先生、杨卫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许长龙先生、张文京先生、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提名。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 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 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 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自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长候选人先生简历 黄欣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中 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业务二部副经理、经理,实业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副 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经济特区红 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 事长,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佛山华新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泰格林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 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欣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实际控 制人存在关联关系。黄欣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副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季向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华新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 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珠海红塔仁恒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 总经理。 季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 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季向东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担任职务,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季向东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 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 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 3、董事候选人简历 洪军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物资部人事劳动司任免处副处长、内贸部人事机关干部处副处 长,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现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佛山华新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 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洪军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洪军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 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张强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副经 理,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 书,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纸业 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 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强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存在关联关系。张强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叶蒙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岳阳纸业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泰格林纸集团董事会秘书,泰格林纸集团总经济师、首席法律顾问,岳阳纸 业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兼),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泰格林纸 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兼),泰格林纸集团副总裁、党委委员(兼),岳阳林 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叶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 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叶蒙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担任职务,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叶蒙先生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3.2.3条所 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 杨卫星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 济师。曾任佛山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佛山市禅本德发展 有限公司产权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佛山市太吉酒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佛山市禅本德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佛山东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 总经理。 杨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杨卫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长龙先生,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民革省委委员。曾任职于湖南省审计厅、 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历任湖南省中山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湖南永信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及主任会计师、湖南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 永信司法鉴定所所长、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权益合伙人。现任湖南省郑洞国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总经理及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许长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许长龙先生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有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 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最 近一年内不存在前述列举的情形;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宜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许长龙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张文京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律师。曾任珠海市西区检察院检察官;现任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北京 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现兼任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珠海市人民 政府、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法律顾问等职务、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张文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张文京先生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有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 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最 近一年内不存在前述列举的情形;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宜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文京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李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 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教授,博士生导师,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 实验室副主任,长期从事制浆造纸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和农业秸杆制备纤维素乙醇 预处理技术的研究,解决造纸行业污染和造纸产业转型升级问题。 李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 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李军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未有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最近一年内 不存在前述列举的情形;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军先生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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