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东方电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投资 者利益,避免股价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东方电子;证券代码:000682)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 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6020),于2016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后经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4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 于2016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2),并分别于2016年10月29日、2016年11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2016025)。2016年11月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股票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7 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发布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2016028、2016031、 2016032)。2016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股票于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开市 起继续停牌。2016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6)。2016年1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2016年12月29日、2017 年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2017001)。2017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星期四)开市 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7日、2017年1月24日、2017年2月7日、2017 年2月14日、2017年2月21日、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7日、2017 年3月8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1日公司发 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2017007、 2017008、2017009、2017010、2017011、2017012、2017013、2017014、 2017015、2017016)。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及汇报,组织各中介机构开展尽 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016年12月29日,标的公司之一的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威思顿”)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与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电子集团”)签署了《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关于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及《股权转让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拟将其全部持有的威思顿合计70%股权转 让给东方电子集团。 2017年3月9日,烟台市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威思顿换发新《营业执 照》,威思顿公司类型已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更名为“烟台东方威思顿电 气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威思顿除公司以外的全部股东已将其股权过户给东方 电子集团并完成工商变更。东方电子集团计划将其持有的威思顿全部股权转让给 上市公司,公司收购威思顿剩余全部股权的计划保持不变,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将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 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 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主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7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9日停牌期满 后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预计将在2017年4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经友好协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此次变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方案没有影响,公司董事 会及相关各方将按计划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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