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先达国际物流: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就可能交易事项提供每月最新资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ON TIME LOGISTICS HOLDINGS LIMITED 先達國際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123)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7 就可能交易事項提供每月最新資料 茲提述先達國際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 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規則3.7而作出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一 月七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 日及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的公告(「該等公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 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可能交易事項之最新資料 本公司謹此向其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提供最新資料,本公司獲林先生告知,於本公 告日期, (i)新潛在買方與林先生之磋商仍在進行;及 (ii)林先生與新潛在買方並無 就可能交易事項訂立正式或具法律約束力之協議。因此,可能交易事項不一定會 進行。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十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潛在賣方及本公 司董事林先生被禁止於限制期買賣任何股份。因此,倘可能交易事項項下之交易 落實,有關交易在限制期結束前將不會進行,而預期限制期將於二零一七年三月 三十日或前後結束。 – 1 –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7,本公司將每月刊發公告,當中載列可能交易事項之進展, 直至公佈明確意向根據收購守則規則3.5提出收購要約或決定不進行可能交易事 項為止。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視情況而定)適時或於有需要時作出 載列可能交易事項進展之其他公告。 警告: 概不保證本公告所述之可能交易事項將落實或最終完成。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 者務請注意,可能交易事項須待訂立正式協議及達成(或豁免(如適用))可能交易 事項可能指定之先決條件後,方告完成。新意向書反映有關可能交易事項之討論 不一定會進行,而可能交易事項之條款須待林先生與新潛在買方商討後,方可作 實。因此,討論不一定令可能交易事項進行。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股 份時務請格外審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對彼等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 股票經紀、持牌證券交易商或註冊證券機構、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 他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 先達國際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林進展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五名執行董事,即林進展先生、 Hartmut Ludwig HAENISCH先生、張貞華女士、黃珮華女士及 Dennis Ronald DE WIT先生;及三名獨 立非執行董事,即潘家利先生、吳偉雄先生及黃思豪先生。 本公司董事願就本公告所載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並在作出 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本公告內所表達之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 作出,且本公告並無遺漏其他事實,足以致令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 2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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